福州新聞網11月26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許曉陽)近日,鰲峰派出所民警勸說一名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的女子投案自首。
2017年12月,女子謝某某持偽造的離婚證件辦理房產證,被工作人員發現。隨后,鰲峰派出所調查發現,謝某某于2014年花200元找人偽造了一本離婚證,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但已在逃。
日前,警方了解到謝某某的行蹤,當即動員她投案自首,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民警說法: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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