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2月5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曾建兵 通訊員 榕公宣)福州警方昨日發布消息,長樂區公安局刑偵大隊近日摧毀一洗錢犯罪團伙,在長樂、閩侯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查獲作案筆記本電腦1臺、手機9部、銀行卡20張,涉案贓款14.4萬余元。
經查,該團伙利用某平臺APP進行洗錢牟利,需要使用大量銀行卡,便動員團伙成員及其親屬在長樂、閩侯等地各銀行開卡,并將銀行卡用于洗錢。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這是福州警方開展“斷卡”行動以來取得的又一大戰果。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手機卡、銀行卡等“兩卡”成為被犯罪分子用來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重要渠道。去年以來,特別是去年10月10日國務院在全國組織開展“斷卡”行動后,福州警方啟動打擊、整治、治理、懲戒“兩卡”違法犯罪“斷卡”行動,瞄準出租、出售、出借金融通信賬戶“三類”情形,劍指開卡、帶卡、收卡、販卡等“四類”團伙,全力斬斷“兩卡”開辦販賣灰色產業鏈,徹底鏟除“兩卡”違法犯罪土壤。去年,全市警方共抓獲“兩卡”犯罪嫌疑人1500余名,約談銀行、通信、寄遞網點408家,懲戒“兩卡”人員1613名。今年以來,全市共抓獲各類涉卡違法犯罪嫌疑人508名,其中打掉開販卡犯罪團伙15個。
為進一步打擊我市“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市公安局聯合相關部門深入研究“兩卡”違法犯罪關鍵環節,嚴打開販卡犯罪團伙,狠抓源頭治理,緊盯重點行業源頭,統籌抓好“兩卡”犯罪的打擊、防范、治理等關鍵環節。公安機關充分發揮打擊主力軍作用,牽頭組織開展打擊工作,構成犯罪的一律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不夠刑事處罰的均采取行政處罰或呈報懲戒。
福州警方提醒市民: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和手機卡,將可能構成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活動罪、洗錢罪等,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如果被信用懲戒,將給個人和家庭帶來極大影響。請大家妥善保管好身份證、手機卡、銀行卡等,不要因貪圖小利而將自己的手機卡、銀行卡等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這將影響一生的征信,甚至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如有發現非法買賣銀行卡和手機卡行為,請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110、96110—8。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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