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3月1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張笑雪 通訊員 林靖)為保護閩江水域生態環境,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日前發出通知,自3月1日0時起至6月30日24時止,閩江水域繼續實行禁漁制度。在此期間,除休閑漁業和娛樂性垂釣外,水口庫區閩清境至福州市長樂區金剛腿的閩江干流江段(包括烏龍江)等禁漁區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禁漁期間,我市各級漁業執法部門將組織階段性巡回檢查,組織駐守檢查、聯合檢查、交叉檢查。每周不少于3次水上巡查,防止分布在支流的漁船和海洋漁船非法進入閩江干流作業;每周不少于1次沿岸巡查,嚴厲打擊違反禁漁期制度徒手在江邊灘涂布設網具的捕撈行為。
對舉報和違法違規行為多發的區域,執法部門將加強檢查頻次,利用公共視頻、無人機等現代科技手段,提高執法監管效率。對帶頭違反禁漁制度的漁船,將從嚴從重處罰。對查獲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涉漁違法案件,將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今年是我市實行閩江禁漁制度的第五年,有哪些新的舉措?目前,市海洋與漁業執法部門已向漁民和群眾分發了“閩江禁漁宣傳手冊”“致閩江沿岸廣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宣傳材料。禁漁期間,對布設在水中的網具一律按無主物予以拆除、銷毀;對休漁漁船登記造冊,劃定休漁漁船停泊區;對擅自離開指定停泊點的,扣減燃油補貼。同時,將把休漁漁船的船名號張榜公布在相應的漁船停泊點,以供群眾監督。每艘禁漁對象漁船船主均要簽訂遵守禁漁期制度承諾書,對拒不簽訂承諾書的,按違反禁漁期制度處理。
為什么要實行禁漁制度?市海洋與漁業局有關人員介紹,每年3月~6月是魚類繁殖盛期,實行禁漁制度有利于保護產卵親魚的繁殖環境、繁殖行為,實現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市海洋與漁業局提醒,大家一定要自覺遵守禁漁期各項管理規定,不從事違反禁漁期制度的一切捕撈行為,群眾可積極舉報違法捕撈行為,共同保護我市漁業資源。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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