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2021年03月19日第12版)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出臺《關于貫徹落實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保護利用九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九條措施”)。
“九條措施”包括開展全域文化遺產普查認定公布工作、嚴格文化遺產先普查后征收制度、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管控、落實省級專家技術審查機制等。“九條措施”要求,在全域范圍內開展文化遺產普查,根據普查對象的歷史文化價值、建筑藝術價值、科學技術價值、其他特色價值等認定標準,將普查對象分類認定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對于文化遺產特別豐富、古建筑集中成片分布的重點區域應積極申報推薦為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或傳統村落,確保應留盡留、應保盡保。
(記者劉曉宇)
責任編輯:趙睿
- 中國跨境電商金融資本高峰論壇在福州舉辦2021-03-19
- 首屆中國跨境電商交易會側記:全球嘉賓共赴春天的盛會2021-03-19
- 福州濱海直播互聯網產業基地新掛牌“兩個中心”2021-03-19
- 福州市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全面提速2021-03-19
- 首屆中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會在福州舉辦2021-03-19
- 烏塔何時開始傾斜?八旬老人一圖為你還原古福州2021-03-18
- 福州自貿片區創新推出企業綜合信息應用服務平臺2021-03-18
- 福州晉安區“四個一批” 掀起黨史學習熱潮2021-03-18
- 還百姓清水綠岸——記福州市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建設指揮部2021-03-18
- 福州晉安鼓山鎮八旬老黨員積極響應黨史學習教育2021-03-18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國網福州供電公司:福建省首次實現配電線路無2021-03-19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