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夜晚都‘靜悄悄’的,睡得特別踏實!”日前,家住西洪路的市民李先生告訴記者。
原來,去年9月起,福建省國翰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在工業路與西洪路交叉口進行工業北路延伸線工程南段(工業路—梅峰路段)配套工程施工,因夜間噪聲擾民多次被周邊居民投訴。
今年4月,鼓樓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該工地進行走訪,發現該工地不能提供建筑工地環境噪聲排放申報材料,當即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并要求該工地7日內進行建筑工地環境噪聲排放申報。在二次現場檢查中,該工地仍未進行申報,執法人員制作了調查詢問筆錄。
“該公司行為涉嫌違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向工程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進行申報,經過立案調查,擬對其行政處罰1萬元。”鼓樓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說。按法律要求申報建筑工地環境噪聲排放,既是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主要體現,也是生態環境部門落實“靜夜守護”行動的重要內容之一。
據了解,今年5月起,福州重拳開展“靜夜守護”城市夜間噪聲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將建筑工地噪聲擾民問題作為4項整治內容之一扎實推進。5月~7月,縣(市)區相關部門組織夜間檢查施工工地9555家次,責令整改1070家,行政處罰349家,共計罰款89.2萬元。經過數月努力,全市夜間施工噪音投訴量大大縮減。
下一步,針對城區建筑工地夜間施工噪聲執法監管還將繼續“加壓”。一方面,將從嚴審批建筑工地夜間施工。在城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除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外,禁止22:00至次日6:00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作業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提出夜間施工必要性情況說明,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
同時,夜間施工許可審批范圍更加嚴格,除建筑項目地下室(底板、墻體)、頂板混凝土澆搗施工35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沖鉆孔(旋挖)成孔灌注樁等,其余一律不予審批。5月~7月福州市夜間施工審批與去年同期相比,許可次數下降了85%。
另一方面,將加強城區建筑工地夜間施工噪聲執法監管。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審批監管,從嚴控制夜間施工審批,落實事中事后監管,督促獲批夜間施工單位提前張貼公告,爭取周邊住戶的理解和諒解。城管執法部門加強執法監管,以建筑工程項目夜間施工噪聲擾民問題為主線,查處未經批準擅自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夜間施工行為。
市民發現違反規定的單位、個人,可撥打福州市便民服務熱線12345舉報。
福州日報記者 錢嘉宜 通訊員 林鴻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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