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0月19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藍瑜萍 林瑞琪)記者18日從福建省消委會獲悉,省消委會就京東“劃線價格式條款”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于近日達成和解。京東表示,將刪除省消委會訴請確認無效的“劃線價格式條款”,并將對劃線價進行多項整改。這是省消委會提起的第一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也是全國消協系統針對電商平臺的首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
商品“劃線價”289元,活動期間只賣199元,這“劃線價”是商品原價嗎?消費者能享受到真正的折扣嗎?2020年7月,福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在受理消費者投訴過程中發現,京東設置了“京東價”和“劃線價”兩個價格種類,并標注“商品展示的劃橫線價格為參考價,并非原價”。根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經營者降價都應當依法標示“原價”,應指促銷活動前七日內真實的、有成交的最低價格,而電商平臺“劃線價格式條款”規定的“劃線價”,所指向價格種類不具體、不明確,無需實際成交,讓消費者根本無從比較,嚴重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從而形成價格欺詐。
今年3月,福建省消委會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請求確認京東制定的“劃線價格式條款”無效。3月1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于近日正式發出《民事調解書》,確認福建省消委會與京東達成刪除案涉“劃線價格式條款”的和解,同時京東還書面向福建省消委會作出承諾,將對劃線價進行多項整改,爭取在11月11日之前增加商家使用劃線價需上傳價格依據的系統功能,力求劃線價真實、唯一。
省消委會呼吁其他同類電商平臺加強自身管理,守法經營,并對入駐的商家嚴格審查,加強質量把控,確保售賣的商品貨真價實,不做“文字游戲”“數字游戲”,不虛構原價、劃線價等誤導性標識誘導消費,應積極參照京東平臺的整改,開展全鏈條、全方位的自查整改,一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一起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共創健康和諧的消費環境。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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