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泉路31號小區公共平臺出現一處違建被作為辦公場所。經執法人員宣講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違建單位于2月22日自行拆除該違建。
近日,溫泉城管中隊收到居民投訴件,稱金泉路31號小區公共平臺被違法圈占,用作辦公場所。執法人員到場查看,發現該公共平臺一處建筑物與合法建筑物外觀一致,但結合房屋產權資料、圖紙現場比對,發現該處被用作辦公場所的100多平方米建筑物為違建物,違規占用了小區居民的公共空間。
該違建由某單位建設。執法人員隨即聯系該單位負責人,在履行執法程序的同時,對其宣講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該單位負責人自行組織人員于2月22日拆除該違建。
執法人員表示,沒有經過相關部門審批的建筑物均為違建物,無論面積多大、建筑多么隱蔽,只要是違建,都會整治到底。(記者 劉珺)
責任編輯:趙睿
- 福州:把養老床位“搬”到家2022-02-25
- 福州繪出手工藝三寶五年發展路線圖2022-02-25
- 福州加快推進科教興城和科創走廊建設2022-02-25
- 全國首創!福州人可免押免費租賃霧化器2022-02-25
- 福州:今年培育鄉村振興中高級版試點村超60個2022-02-25
- 福州全面優化工程建設項目用水服務2022-02-25
- 眼科博士領銜福州愛爾眼底病科,打造疑難眼病患者救治的終點站2022-02-25
- “江江好”2022福州兩江四岸音樂旅游節26日啟幕2022-02-25
-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委網信辦主任張遠一行赴福州調研網信工作2022-02-25
- 福州社區黨建聯盟搶著認領“服務清單”2022-02-24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國網福州供電公司戰嚴寒帶電消缺保供電2022-02-25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