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獎勵最高1000萬元,享受龍頭企業待遇;鼓勵優質引進企業與其母公司組成聯合體參與基礎設施項目投標……
事關建筑業招商培育專項工作,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最新實施方案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福州市建筑業招商培育專項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辦〔2022〕51號
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福州市建筑業招商培育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18日
福州市建筑業招商培育
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福州市強省會工作戰略部署,切實做好建筑業招商工作,推動建筑業產業結構升級,進一步增強福州市建筑業發展后勁,保障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鞏固全省建筑業“排頭兵”地位,助力福州市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福州實施強省會戰略的若干意見》(閩政辦〔2021〕56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發展壯大十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3〕44號)精神,以補齊產業短板、優化產業結構、強化產業支撐為導向,開展建筑業招商培育專項工作,優化福州市建筑業招商政策,健全建筑業招商跟蹤服務機制,做好優質建筑業企業落地發展保障,持續推動福州市建筑業的轉型升級,實現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圍繞招大引強,補足短板,助力建筑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健全福州市建筑業招商政策體系,引進一批市外優質的特級(綜合)、一級(甲級)建筑企業落戶福州,提升一線服務水平,深入開展市、縣兩級聯合服務,保障招商引進企業快速發展壯大,導入優質企業的工程管理理念、人才隊伍、市場競爭力等優勢資源,助推福州市建筑業轉型升級,帶動福州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三、優質引進企業標準
近三年《財富》雜志公布的中國500強前50強中的建筑業企業或其全資、控股子公司(股份占比50%以上)在我市成立具備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及以上的全資子公司。
四、招商政策
(一)給予落戶獎勵。對于我市優質引進企業按其建筑業資質類別等級,給予落戶專項獎勵;最高資質為施工總承包特級或綜合資質的,自引進之日起,5年內給予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每年獎勵不超過其當年度地方貢獻;最高資質為施工總承包一級或甲級資質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一次性獎勵金額不超過其年度地方貢獻。獎勵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即五城區(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企業由市、區各分擔50%,其余縣(市)區、高新區企業由所在縣(市)區、高新區全額承擔,市、縣兩級獎勵標準不一致的,就高享受,超出市級獎勵額度的,由縣(市)區、高新區負責兌現;取得資質后5年內,企業遷出我市或資質被注銷、撤銷、分立出我市的,應退回全部獎勵資金并支付相應期限利息。
(二)保障用地用房。閩清縣、永泰縣、福清市、連江縣、閩侯縣、羅源縣等縣(市)區應加強現代建筑業產業布局,籌建現代建筑產業園,安排適量建設用地用于招商引進企業落地新型建筑材料生產、預制部品部件生產、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等項目;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長樂區等縣(市)區以及高新區負責籌建建筑業總部大樓,為招商引進企業提供區域總部辦公場所。建筑業招商引進企業用地、辦公用房具體優惠政策由各縣(市)區、高新區負責制定。
(三)享受龍頭企業待遇。經認定為福州市優質引進企業,具備施工總承包特級(綜合)資質的,在培育過渡期內(自認定之日起三年內,下同),可享受福州市建筑業龍頭企業扶持政策;具備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資質的,在培育過渡期內,可享受福州市建筑業準龍頭企業扶持政策。在培育過渡期內,對優質引進企業實行考核管理,自認定起第二年開始進行年度考核,引進企業若未達到年度產值(10億元)、稅收(1000萬元)標準,取消當年度享受福州市建筑業(準)龍頭企業扶持政策。
(四)放寬業績使用。經認定為優質引進企業,在培育過渡期內,支持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約定在其母公司承諾對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母公司工程業績參與投標;優質引進企業的母公司擔保承諾書示范格式由市建設局負責牽頭制定。
(五)鼓勵聯合投標。鼓勵優質引進企業與其母公司組建聯合體參與福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機場設施、大型市政橋梁、大型綜合管廊、大型隧道工程等基礎設施項目投標,以母子公司信用分最高值,作為聯合體投標人的信用分。
(六)給予信用扶持。經認定為福州市優質引進企業的,在施工企業信用評價予以扶持,過渡期為2年;企業具備施工總承包特級(綜合)資質的,按照季度分數前50名的信用評價平均分確定(高于平均分,按實際分數確定),企業具備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資質的,按照季度分數第51—150名的信用評價平均分確定(高于平均分,按實際分數確定)。
(七)降低投標成本。已在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繳存50萬元年度投標保證金的優質引進企業,參與我市依法必須招標的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的投標時,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出具的《福州市建設工程年度投標保證金收訖證明》可視為滿足招標文件關于投標保證金的要求。
(八)優先參與投資建設運營一體化項目。支持福州市優質引進企業與其母公司組成聯合體按規定優先參與我市公共基礎設施、片區開發、城市更新等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充分發揮大型施工央企的資金、項目管理、施工技術等優勢,同時帶動入榕子公司發展壯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福州市建筑業招商培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市建筑業招商培育工作。組長為分管城建工作的市政府副市長,常務副組長為分管城建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建設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金融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市建設局,由市建設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傳力度。市建設局、各縣(市)區、高新區加大福州市建筑業招商培育政策的專項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平臺宣講解讀福州市建筑業招商政策,定期召開落地企業座談會,做好招商政策實施情況評估,及時完善、優化,持續提升招商力度。
(三)做好招商服務。由市建設局負責成立建筑業招商工作專班,聯合各縣(市)區、高新區逐一對接重點招商對象,做好建筑業招商培育政策解讀,推動招商企業盡快落地,加大落地企業跟蹤服務,堅決貫徹“一企一議”,及時解決招商落地企業生產發展問題,切實保障落地企業持續發展。
(四)加強考核督查。對建筑業招商培育專項工作實施季度通報,對招商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府通報表揚;對不作為、不配合、不執行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納入效能督辦。
六、其他
(一)本實施方案由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二)本實施方案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責任編輯:趙睿
- 福州金山派出所暖心救助迷路兒童2022-04-26
- 福州倉山林浦持續開展“護河愛水、清潔家園”行動2022-04-26
- 福州四部門聯合公開征集“遷臺記憶”檔案資料2022-04-26
- 5月1日起福州進入伏季休漁期2022-04-26
- 夫妻齊上陣 同心戰疫情——記福州市文明家庭潘洪濤家庭2022-04-26
- 戴口罩 少串門 講衛生!疾控專家傳授“五一”期間防疫要點2022-04-26
- 第五屆福州(福清)枇杷文化節“云”迎八方客2022-04-26
- 千年茉莉“莫離”福州——“南仙獅子頭”茉莉花茶第七代傳人翁文峰的堅守2022-04-26
- 福州:配置公勺公筷 引導文明用餐2022-04-26
- 福州:“紅馬甲”“小紅帽”勁吹乘車文明禮儀風2022-04-26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世界讀書日 | 福州地區公共圖書館喊你參加有2022-04-26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