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交通執法支隊接乘客投訴。投訴者稱當日乘出租車由臺江萬象九宜城前往倉山金彩新村小區,駕駛員未行駛合理線路,以致產生多余運費,侵害其合法權益。
執法人員經調查發現,該出租車駕駛員未征得乘客同意也無不可抗力,卻選擇經西二環路、尤溪洲大橋、南二環路、北園路、首山路、上三路、三高路到達目的地,營運里程11.5公里,運費達32元。案涉行程合理線路應是由工業路、白馬南路、上三路、三高路到達目的地,營運里程約6.5公里,運費只需20元左右。駕駛員選擇的線路比合理線路多出5公里,多收運費12元,其行為屬于營運途中無故繞行。根據相關規定,執法部門對駕駛員處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睛
《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出租汽車客運駕駛員營運時應當文明行車、優質服務,營運途中不得有甩客、無故繞行或者其他刁難、欺騙、勒索乘客的行為。
《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三條明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或者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按照下列規定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九)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檢定合格的里程計價器,或者營運途中甩客、無故繞行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記者 曾建兵通訊員 彭芬妮)
責任編輯:趙睿
- 打車費突然這么貴?福州王先生直呼太離譜2022-08-31
- 十年來福建全省研發經費投入增長了2.1倍 年均增長15.2%2022-08-31
- 世外桃源!福州這里入選中國美麗休閑鄉村!2022-08-31
- 福州發布《10點鐘課堂》老年人智能手機使用手冊2022-08-31
- 社團展示、開學禮物……福州中小學舉辦多彩活動迎接新學期2022-08-31
- 福州:文明“端”上桌 引領新“食”尚2022-08-31
- 福州首個社會組織服務職工日活動舉行2022-08-31
- 福州倉山店前村:“約”出文明鄉風2022-08-31
- 福州擬于今秋舉辦首屆番薯文化節2022-08-31
- 福州以項目帶動 深化科創走廊載體建設2022-08-31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福州發布《10點鐘課堂》老年人智能手機使用手2022-08-31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