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7條措施護航鄉村人才振興
包括村務工作者擇優入編、公考降低門檻、發放教師補助等
表現突出的村務工作者擇優入編、公考進入艱苦邊遠地區工作降低報考門檻、新聘任教師到鄉村工作最高補助15萬元……記者11日獲悉,福州近日出臺《關于福州市加強鄉村人才振興的七條措施》,推動鄉村全面振興。
支持“一懂兩愛”村務工作者、鎮村“一師一員”發展。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設置專門崗位,面向表現突出的“一懂兩愛”村務工作者擇優聘用為鄉鎮事業編制人員。試點實施鎮村規劃專員和駐鎮責任規劃師制度,每個試點鄉鎮配備一名駐鎮責任規劃師,聘任駐鎮村掛職鍛煉的市引進生作為鎮村規劃專員,選聘的村鎮責任規劃師每年給予3萬元工作經費。
實施鄉鎮基層人才成長計劃。加大選調生選派和“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力度。對艱苦邊遠鄉鎮公務員考錄、事業編制人員招聘可適當降低報考門檻和開考比例。每年有組織、有計劃地安排新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試用期滿后到村(社區)鍛煉,時間為1年。
推動教育人才資源向鄉鎮一線集聚。新聘用教師與農村學校簽訂不少于6年的聘用協議,根據縣域內鄉村教師緊缺程度,在服務期內按照碩士、本科等不同學歷層次,由屬地政府根據財力情況,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最高15萬元、10萬元安家補助(試用期滿后,每年績效考核合格領取20%,未滿服務年限調離的全額退還)。委托閩江學院開展“本土化”師范生公費教育,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到農村任教,服務期不少于6年。根據每年薄弱縣的支教需求,由市屬學校派出優秀教師赴農村學校支教,支教教師考核合格后,按合格等次享受班主任獎勵金。
推動衛健人才資源向鄉鎮一線集聚。新聘用衛健人才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不少于6年的聘用協議,在服務期內按照碩士、本科、大專等不同學歷層次,由屬地政府根據財力情況,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最高15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安家補助(未滿服務年限調離的全額退還)。對赴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非定向普通高等醫學院校醫學專業應往屆畢業生,由市財政在規定年限內按照每人每年3600元-5000元不等標準予以學費代償補助。
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將符合條件的科技服務團成員、駐村第一書記、鄉村振興指導員、鄉村就業創業服務專員、流通助理等納入科技特派員選認范圍,選認百名引進的博士、碩士作為科技特派員隊伍補充力量。對服務基層一線的科技特派員,在職稱評審方面適當放寬條件,重點評價和衡量品德、能力及服務鄉村振興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對貢獻突出的科技特派員,可按規定破格評定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健全人才向鄉鎮基層一線流動機制。統籌調劑各類存量事業編制,優先用于引進鄉鎮基層急需人才。實施千名醫師下基層對口支援工作,推進基層衛生副高“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職稱評聘制度??h級公立醫院取得主治醫師資格的人員在晉升副高職稱之前,應到基層醫療機構幫扶累計滿1年。對在農村工作滿25年且仍在農村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已取得職稱資格的,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直接聘任相應等級初始級;尚未取得資格的,在單位有空缺崗位的前提下,可參加競爭推薦。
強化基層一線人才激勵保障。加強人才認定激勵,每年組織推薦20名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優先安排參加高素質農民培訓。舉辦鄉村振興相關職業工種市級一類職業技能競賽,對參賽成績合格以上選手直接認定相應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對獲得優異成績的選手可按規定認定為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技能等級。激發基層人才隊伍活力,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記者 張鐵國)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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