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住宿一年、給予就業補貼、全年提供12萬個崗位……事關就業創業!福州多部門重磅發布,十條措施出臺!一起來看。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福州市促進高校 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十條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促進2023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十條措施的通知》(閩人社文〔2023〕73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福州市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十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就有關落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各高校要加強協同配合,建立聯絡協商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市、縣(市)區人社部門要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職責,緊盯目標任務,搶抓時間節點,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加大拓崗力度。全年征集發布各類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12萬個,其中:四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長樂、福清各開發崗位不少于1.2萬個,馬尾、閩侯、高新區各開發崗位不少于9000個,連江、閩清、羅源、永泰各開發崗位不少于5000個。
三、強化督促檢查。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將納入全市促進就業目標責任制考核,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協調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開展畢業生就業工作督促檢查,并通報有關情況。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財政局
2023年6月21日
福州市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十條措施
一、壓緊壓實工作責任
各縣(市)區要嚴格履行畢業生就業工作屬地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扛起“第一責任人”職責,各高校要強化畢業生就業工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部署,靠前推動落實,確保完成本地本校畢業生就業目標任務。堅持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作為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實施2023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推進計劃,全力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局勢總體穩定。
二、支持企業吸納就業
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畢業年度或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到福州市中小微企業(執行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并在同一單位連續繳費滿3個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3個月的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已享受新增就業崗位補貼的畢業生,按就高不重復原則補差發放。
三、擴大政策性崗位規模
落實國有企業2023年一次性增人增資政策,確保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人數超過上一年度。對報考教育、衛生緊缺急需專業崗位以及基層衛生醫療事業單位的畢業生,可不受1:3比例開考條件限制。各高校、科創走廊、閩都創新實驗室、博士后工作站等機構,要充分提供科研助理崗位積極吸納畢業生。實施城鄉社區就業計劃,原則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全部面向高校畢業生開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數量超過上一年度。
四、提高招聘實效
各高校要在畢業生離校前對未就業畢業生開展全面摸底,合理引導求職預期,有針對性向當地政府反饋崗位需求和就業意向地。各地應結合需求,以有效簽約為目標,開展形式多樣的線上線下招聘服務。落實“書記市長送崗留才進校園”活動成果,9月底前,各設區市每周至少舉辦1次專業性招聘活動、每月至少舉辦1次綜合性招聘活動,各縣(市、區)要定期組織小型專場招聘活動。各高校要在6月份至少舉辦1次校級綜合招聘活動,各二級院(系)至少舉辦1次小型化、專業化招聘活動。大型綜合性招聘活動要分區分類,通過現場簽約、直播探崗等方式營造氛圍,吸引更多畢業生進場求職。
五、激發人力資源機構活力
支持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發揮自身優勢,開展聯合招聘、重點行業企業就業服務、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促進靈活就業服務和提供優質培訓等服務。遴選6家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常態化參與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服務,推薦我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榕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首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在同一單位連續繳費3個月,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獎勵,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六、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畢業生,所創辦企業(實體、網店)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及以上且當前仍在正常運營,可申請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租用1年以上經營場地的,可享受最長2年、不超過租金50%、每年最高5000元的創業資助。繼續開展“植根榕城”優秀創業項目資助,評選100個創業項目給予3萬元至10萬元資助。建設創業導師工作站,按年度評選一批金牌、銀牌、銅牌創業導師,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獎勵,所需資金從創業支持資金列支。
七、提升技能就業能力
開展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技能提升行動,由各高校摸排建立有培訓意愿的未就業畢業生實名臺賬,人社部門根據畢業生需求制定培訓項目清單,組織開展針對性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對舉辦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培訓的培訓機構,給予相應培訓補貼,補貼標準:培訓總學時不低于40學時,每學時不低于45分鐘,每人按1000元予以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列支。
八、提供暖心就業服務
與各在榕高校共建“福州市畢業生就業驛站”,為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全鏈條幫扶。為畢業三年內有意來榕求職實習見習的外地生源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提供最長不超過一年的免費住宿。各級工商聯要發動各地商會為榕籍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積極協助吸引高校畢業生來榕就業創業。各級工會等群團組織要主動聯系即將入職的畢業生,關心關愛困難職工子女畢業生,增強畢業生歸屬感。
九、強化就業兜底幫扶
深化就業“紅娘”幫扶行動,每個街道(鄉鎮)至少配備2名就業“紅娘”,對幫扶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現就業的,按就業人數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業“紅娘”補貼。實行戶籍地政府和所在高校負責人“雙向包干制”,對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身體殘疾、長期失業以及享受“雨露計劃”補助的畢業生予以重點就業幫扶,每半個月通報相關進展情況,確保有就業意愿的困難畢業生充分就業。
十、做好就業宣傳引導
廣泛開展就業宣傳系列活動,主動做好政策宣傳解讀,推進“公共服務進校園”“就業服務周”等專項活動。選樹一批福州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典型,深入宣傳畢業生主動投身基層一線就業和創業的典型事跡,產生激勵示范作用,引導畢業生樹立積極健康的就業觀念。加強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營造全社會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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