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熱點事件影響,福州部分商超、生鮮電商平臺、農貿市場存在消費者集中搶購食用鹽的現象。26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提醒告誡函,提醒全市各食用鹽經營者及相關單位不得哄抬鹽價。
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加強價格自律,依法合規經營,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各類商超、生鮮電商平臺、農貿市場、農產品及糧油批發市場明碼標價應切實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違者最高可處5000元的罰款。
嚴禁價格欺詐。不得利用虛假的或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違者最高可處50萬元的罰款。
嚴禁哄抬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不得利用其他手段推動食用鹽等重要民生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違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
嚴禁串通、操縱市場。不得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食用鹽等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記者 沐方婷)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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