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8月3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主要涉及調整完善購房政策、優化施工許可審批手續兩個方面。
新政發布后,原來的限購政策有何調整?對市場會帶來怎樣的影響?記者就此進行了采訪。
非五城區戶籍限購放寬
允許購買兩套住宅
根據福州市之前的限購政策,非福州市五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居民家庭,可在限購區域內限購一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去年3月,福州市非五城區戶籍限購政策放寬,長樂區戶口購買五城區房屋等同五城區戶口,可以購買兩套五城區普通住宅。
而本次限購政策調整后,擁有福州市戶籍的非五城區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限購套數將從1套增加至2套,與五城區一致。這也意味著繼長樂區后,閩侯縣、福清市、連江縣、永泰縣、羅源縣、閩清縣戶籍家庭也可在福州五區購買兩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業內預計,短期內,五城區市場交易量可能上揚。
多孩家庭可購買第三套
允許將存量房出租再購買
新政明確,居民家庭生育二個孩子及以上,其中一個(或一個以上)孩子未成年的,允許在五城區再購買1套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業內人士認為,該政策也是對去年7月出臺的“二孩家庭中有一個孩子未成年的,可購買第三套房”的放寬限購政策內容進行補充和明確,旨在支持多孩家庭改善購房需求。
新規還提出,居民家庭將五區內名下已辦證的存量住房作為租賃住房或保障性租賃住房全部出租后,允許再購買1套住宅用于自住。此舉在放寬限購的同時,有利于籌集租賃住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去年7月,福州市曾出臺政策提出,家庭名下已辦證的房產,在國有房產中心登記出租5年的,將不計入名下套數。此次新規也是對該政策內容進行完善和補充。(記者 江海)
責任編輯:唐秀敏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福州南街街道開展“中華魂·書畫緣”書法講座2023-09-01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