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將專項排查整治群租房
市民可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等提供線索
記者4月17日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近日該局發布《關于繼續開展群租房排查整治專項工作的通知》,將從4月20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全市群租房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排查整治成套住宅小區群租房以及不符合出租要求的經營性自建房。廣大市民可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舉報電話渠道提供線索。
“針對近期福州市出現的群租房‘返潮’現象,我們將在2023年群租房專項整治行動基礎上,繼續開展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4月20日至6月20日整治期間將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電話舉報等渠道收集線索,并通過網格員、物業企業、街鎮、村居對所屬區域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目標在兩個月內對福州市群租房進一步摸清底數,發現問題立整立改,消除群租房帶來的安全隱患。
據了解,“群租房”認定標準分為兩種。其中,成套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群租房:將成套房內原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分隔為若干小間出租的;將成套房內原始設計為客廳、廚房、衛生間、陽臺、地下儲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間出租用于居住的;出租的成套房內增設明顯多于原設計數量的衛生間、電表、水表等設施的;其他隨意改變成套房內使用功能的。
此外,自建房出租的視為經營性自建房,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于加強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號)認定和管理。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按照邊排查、邊糾正、邊處置的原則,核實認定為群租房的,做到“三個一律”,即一律清人、一律封房、一律整改,務必限期整改到位,經營性自建房認定為不符合出租要求的,必須立即停止營業,30天內清人封房,確保房屋使用安全;整改期限內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嚴厲追責處置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記者 賴志昌)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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