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市民養生保健意識的提高,各類大大小小的養生館也在福州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來,由此引發的消費投訴也呈上升態勢,其中爭議較多的有充值服務、退款條約、項目效果及以中醫診療之名提供的各種服務等。近日,記者走訪福州多家養生館,一探館里的各種“套路”。
記者體驗:
單次免費 聯手推銷
近日,記者走訪了福州新華都商圈、倉山萬達廣場、五一廣場等多地,發現大街小巷都能看見各類養生館、頭療店的身影,店內服務項目以按摩、刮痧、艾灸最為普遍,不少店在醒目處設置著中醫理療的介紹,并懸掛著人體經絡圖。
20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倉山區新華都購物廣場一家養生館內,該店店長向記者推薦了價值1200元25次的會員足腿經絡理療,在記者堅持單次體驗的情況下,店長沒有再繼續進行推銷。
在店內墻壁上,記者看到門店一共提供13種不同的養生服務,涉及足腿經絡、背部經絡、腿部經絡等,標注的單次價從98元到880元不等,療程價從1200元/25次到6800元/10次不等,平均一次的價格在48元到680元不等,療程價也就是會員價,遠低于單次價。
單次足腿經絡體驗結束,記者都準備付款時,該店店長再次嘗試推銷會員。當記者表示,先感受一下效果,再決定是否充值時,該店長又強調,一次沒有效果,要一周做一次才行。
見記者不為所動,此時一旁剛剛為記者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連忙幫襯:“下次可以約你朋友一起過來,你剛剛不是說他也喜歡養生嗎?今天的這次相當于送你了。”兩個人聯手,一人一句,開啟了強勢推銷,記者連忙表示拒絕,迅速離店。
記者了解到,不少養生館線上線下推出多種促銷活動,比如“體驗價”“新會員價”等,還會有一些套餐活動,如“經絡疏通套餐”就包括了背部、頸部經絡疏通及刮痧、推拿、艾灸等,多數養生館工作人員都會熱情介紹各種服務項目套餐。
消費者:
夸大健康隱患 引導顧客充值
采訪中,記者發現,部分養生館打著“中醫養生”旗號,做起了“跨界”業務,有的養生服務機構模糊了養生保健與診療的概念,夸大消費者的健康隱患,甚至假借專家、醫生等名號,提供診療服務。
因偶爾肩膀不舒服,福州25歲市民小張曾在閩侯的一家養生館陸續充值15000多元,但多次調理后,依舊效果不佳。起初,她辦理了一張1000多元的特價卡,但后續消費中,工作人員說,小張的腿腳都特別寒,臀部淤堵,她的身體有各樣毛病。
在這樣的“話術”下,小張進行了多次充值。后來這家店還請人專門給她把脈,診斷小張“腎氣不足、陽氣不足”。然而,當小張前往福州一家三甲醫院診療時,才發現醫生的診斷結果與養生店所述并不相符。
“經常做背,長命百歲”“做艾灸,升陽氣、祛寒濕、增強免疫力避免感冒;幫助女性調理氣血……”部分養生館打出的宣傳廣告神乎其神,但實際效果卻不盡如人意。體驗完一小時的足腿經絡理療后,次日,記者發現理療后的小腿部位出現多處淤青,行走時腳底還會有疼痛感,直到次日傍晚都未消除。
2023年5月6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范(試行)》,劃定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不得從事醫療活動和假借中醫藥理論開展虛假宣傳的兩條“紅線”。規定提供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從事使用針刺、瘢痕灸、發泡灸、牽引、扳法、中醫微創類技術、中藥灌洗腸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侵入性或者危險性的技術方法以及開具藥品處方等診療活動。
提供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機構及其人員,也不得宣傳治療作用,不得以中醫藥預防、保健、養生、治未病、健康咨詢等為名或者假借中醫藥理論和術語開展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牟取不正當利益,廣告不得使用醫療用語。
“當事人確認存在虛假或者誤導消費者的行為的情況下,監督檢查機關要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于相應的罰款。”福建合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羅威表示,如果提供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機構或者其人員未取得執業要求的合法資質而從事診療活動的,簽訂的服務合同會因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應當全額退款,造成服務對象人身損害的,還應作出賠償。
部門提醒:
登記注冊時間較短的要留意
和健身房、教育培訓機構等一樣,養生店也是近年來預付款問題的“重災區”之一。湖南、湖北、寧夏等多地消保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計表示,養生保健等服務領域投的消費者投訴呈多發趨勢。
“這家養生店明知道自己不開了,還引誘我去充值。”想起近日在家門口遭遇的充值事件,福州市民黎女士依舊氣不打一處來。21日,記者在倉山區淮安路旁看到,黎女士充值的這家養生館大門緊鎖,門店上張貼的告示顯示,門店升級,暫停營業。
記者在企查查上查詢發現,這家養生店成立于2022年9月16日,注銷于2023年12月28日,成立一年多的時間,但同一個門店招牌卻一直掛到今天,中間曾多次更換經營者。對比近年來被媒體曝光的多家養生店后,記者發現其中不少養生店有一個共同特點:經營主體變更頻繁,長則一年多,短則不到一年。
“對于養生館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不給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機,一經發現予以嚴厲打擊。”上海蘭迪(福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天文建議,消費者也要擦亮雙眼,對養生場所的資質和服務保持警惕,核實其營業執照、服務項目及從業人員的資質。如果消費者已經在正規醫療機構確診疾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前往具有醫療資質的正規醫院或醫療機構接受治療,而非依賴養生保健服務,避免延誤病情。
省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消委會多次提醒,對于預付款消費“能不充就不充,能少充就少充”,不要盲信店家宣傳,多考察商家的信譽度,登記注冊時間較短的要留意,在充值時盡可能和商家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寫明退費條款。(記者 沐方婷)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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