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閩侯法院審結一起“職業退貨人”保險詐騙罪案件。
2020年至2022年9月,小華(化名)利用他本人以及親友的身份信息,在某購物平臺注冊多家網店及多個買家賬號。小華利用上述買家賬號,在他注冊的網店進行交易并購買運費險,后進行退貨操作,并在退貨時虛增快遞重量,導致保險公司在平臺上向小華控制的買家賬號退賠運費險。經審計,小華控制的買家賬號收到保險公司理賠款共計200余萬元。
閩侯法院經審理認為,小華作為保險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采取虛構交易及虛增退貨重量等方法,騙取運費保險金200余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閩侯法院依法判處小華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追繳違法所得200余萬元,沒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機。
法官表示,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采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運費險作為一種補償性質的保險,其目的是為消費者提供退換貨運費保障,緩解因網購產生的運費糾紛,提升消費者網購體驗。騙取運費險的行為,增加了系統運行成本,擾亂了網絡市場秩序,也間接侵害了真實消費者的權益,破壞了電商生態環境。(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閔丹丹 趙逍)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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