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春節后返崗復工高峰期。市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近日發出今年第一號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提醒全市各用人單位規范用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其中,尤為關注平臺企業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維權問題。
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單位要依法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或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平臺企業不得違法限制勞動者在多平臺就業;要規范簽訂勞動合同,用工之日起30日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如實告知勞動者相關崗位要求、勞動安全衛生、勞動報酬等基本情況;要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向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平臺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要依法足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對符合勞動關系認定情形的,用工之日起30日即辦理登記并足額繳納社保,各種書面或口頭約定“工傷自負”、放棄參加社會保險等行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要合理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科學合理確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辦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合理報酬;要推進企業民主管理,在制定、修改或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充分聽取工會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要協商解決勞動關系問題,倡導新就業形態行業就薪資、勞動強度等問題開展行業性集體協商;要開展返崗職工關愛活動,通過發放開工禮包等方式,推動人崗順利對接,積極跟進后續關懷。(記者 李白蕾)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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