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樓這么高,電梯沒電怎么上樓?”
“店里沒電怎么做生意?。?rdquo;
“店鋪還有那么多菜在冰柜里,現在天氣這么熱,沒電全部都會臭掉。”
……
5月26日,由于拖欠電費,國網龍巖供電公司相關人員依法對新羅區恒興嘉苑小區公用電表停止供電。該小區的部分業主及商戶聚集在樓梯口,對停電事件極為不滿,情緒激動。
“這次是對小區業主委員會進行停電,這個戶號包括抽水、路燈、電梯等公共用電和商業用電。”國網龍巖供電公司催費二班班長方容珍介紹說,因為當時業主委員會只開設了一個主戶號,需要所有商戶、業主都交清公共電費及商業電費才能恢復供電。目前,該小區已經兩個月沒有交電費,總共拖欠電費56000多元,供電公司雖然已經和物業溝通過好幾次,但該小區還是沒有繳電費。
其實,這并不是恒興嘉苑小區第一次拖欠電費,在去年就出現過連續兩個月拖欠公用電費的情況。
據介紹,2015年10月份以前,該小區的公用電費一直由原物業公司負責收繳。然而,由于部分業主對原物業公司管理不滿,2015年底已被業主責令撤出,小區面臨無物業接管狀況,電費一直收繳不齊,出現電費拖欠情況。對此,國網龍巖供電公司積極組織物管站、西陂街道及西湖居委會召開臨時調解會,多方協商,商討解決方案。經協商,去年底拖欠的電費由西湖居委會和部分熱心人士組織收繳,并引進新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
誰知好景不長,由于該小區B、C區部分業主不接受新物業公司的收費標準,稱其收費過高,無法接受,于是造成同一小區無法統一管理。“B、C區的業主自己聘請了一個保安單獨管理,不再交物業費,我們也沒辦法去收他們的電費。”新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如是說。
記者從國網龍巖供電公司了解到,截至5月26日,該小區已經有兩個月未繳電費,共拖欠電費56351.70元,違約金681.61元,合計應繳57033.31元。依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逾期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企業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電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加收違約金;經催交仍未交付電費的,存在逾期無法結清所欠電費,供電企業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
國網龍巖供電公司片區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多次同該小區物業溝通,先后下發了電費繳費通知單、欠費明細單,并張貼停電公告,但該小區仍未繳清電費。為了維護供電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供電公司依法對該小區公共用電戶號停止供電。
目前,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每天安排片區負責人在該小區值班,對小區業主做好溝通工作,努力聯系欠費商戶,讓他們盡快交清電費,及時恢復供電。同時,積極聯系街道辦、居委會及業主,共同協商解決方案。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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