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隨著天氣逐漸炎熱,以及世界杯、端午節假日的臨近,啤酒等酒精飲料成為防暑降溫、慶祝聚會的佳品,從而導致轄區酒駕呈現抬頭態勢。為推動查處“酒駕”工作常態化,切實預防和減少因“酒駕”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龍巖高支始終保持對酒駕違法行為的嚴管高壓態勢,積極采取措施。
6月7日,龍巖高速交警查處酒駕醉駕毒駕夜查統一行動中,查獲的一位醉酒駕駛員令人目瞪口呆。
當天上午9時許,龍巖高速交警在長深高速朋口收費站開展統一行動中,一輛車牌號碼為粵牌旅游客運車輛迎面駛來,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中,駕駛員湯某吐詞不清、滿身酒味。經現場檢測,駕駛員呼氣酒精含量127mg/100ml,最終的血液檢測結果則為112.24mg/100ml,超過醉駕的80mg/100ml的標準。
經了解,該客運車是從廣州出發來龍巖開展“紅色之旅”的,準備前往連城縣松毛嶺戰役遺址繼續學習。駕駛員湯某于前一晚喝了45度的張貢白酒7兩左右,隔天酒勁還未退去,便駕駛客車上高速,大約行駛了70多公里,在下高速的時候被執勤民警逮個正著。被查時,該車還承載著29名乘客,若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這是今年5月25日起,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查處酒毒駕專項行動以來,湯某成為福建警方查獲的首起醉酒駕駛客運車輛的違法人,也是行動以來受到最嚴厲處罰的客運駕駛員第一人。
法條鏈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第91條第4款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此外,該名駕駛員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警示
飲酒駕駛營運車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對自己不負責任,對于乘客也是極度危險。廣大交通參與者,當您乘坐營運車輛時,如果發現有飲酒嫌疑的駕駛員,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及時與交警聯系,務必將危險降到最低。
對于有僥幸心理的駕駛員
請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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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高速交警查處酒毒駕的身影)
風里雨里,路口等你。
朝陽夕陽,絕不打烊。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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