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9月22日訊 “我自愿認罪。”昨日上午,一句低沉的聲音,打破庭審現場的安靜。站在被告席的阿杰(化名)低頭表示悔過。他因犯開設賭場罪,被石獅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5萬元。
而據了解,在當地以往的司法實踐中,開設賭場這一罪行,都不采用緩刑。但阿杰在羈押期間,遭遇家庭變故,4歲的兒子不幸從10樓墜亡。得知此事的鄉里鄰居,對阿杰一家深表同情,自發聯名簽下“陳情書”,請求法院輕判。
在情與法、實刑與緩刑之間,石獅法院最終做出這一判決。
涉嫌開設賭場被抓 其間兒子遭遇不測
40歲的阿杰,育有一兒一女,現住石獅某小區。初中文化的他,15歲開始就在香港務工。去年年底,他在石獅經營一家茶葉店,生意還算紅火。今年5月底,經常有朋友、客人來店里閑坐泡茶。于是他在茶店二樓又租用一間房間,購置了麻將、桌子等賭博用具,供人賭博。“我從中抽取一些‘水錢’,每輪每個人抽取一個籌碼;賭500元抽取40元,賭2500元則抽取200元。”阿杰供述時稱,一般是晚上9點開賭,到次日凌晨3點左右結束。
6月15日22時許,經群眾舉報,公安人員查獲該賭場,當場抓獲被告人阿杰及13名參賭人員,扣押賭資53150元、違法所得3100元以及賭具麻將兩副。次日,阿杰涉嫌開設賭場罪,被警方刑拘,同月30日被批捕。
而在看守所羈押期間,9月6日,阿杰4歲的兒子從小區10樓墜下,不幸身亡。5天之后(9月11日),阿杰案件將進入法院審判階段。這突如其來的意外,讓阿杰措手不及,充滿懊悔。
事發后,石獅法院及時變更對阿杰的強制措施,給予取保,讓他能夠見到兒子最后一面,并處理善后事宜。
21位業主簽“陳情書” 請求法院輕判
面對阿杰一家的遭遇,事發小區業主深表同情,他們自發聯名寫了一份“陳情書”,請求法院對阿杰從輕判決。
海都記者看到,這份蓋有“石獅市某小區老年人互助會”的陳情書,共有21位業主簽名。文中寫到,阿杰平時友善相鄰、熱心公益,因一時迷誤,涉嫌開設賭場罪。不料,其年幼長子因照料不足,從10樓墜下,一條小生命自此離去。其間,作為父親的阿杰欲哭無淚,其妻多日昏迷,而年老的父母更是悲痛欲絕。鑒于阿杰的家庭悲劇和現實情況,小區業主請求石獅法院能夠充分考慮其犯罪情節和犯罪后認罪態度好,以及及時退還贓款等,對阿杰從寬、從輕處理,小區業主將同時采取幫教措施,讓他吸取教訓,重新做人。
該小區老人互助會會長劉永康告訴海都記者,“我們也不是很懂法律,不知道這份‘陳情書’能起到多大作用,就是希望大家在遇到困難時,互幫互助。”而阿杰祖籍所在的晉江內坑村村委會得知其遭遇,村支書、村主任和老人會會長也聯名上書,請求法院從輕判決。
另據了解,9月10日,石獅市人大代表、寶蓋鎮侖后村支書黃清急向石獅法院反映從輕判決的訴求。黃清急表示,他與阿杰無親無故,但其遭遇讓人不忍,因此做出此舉。
法院:情法兼顧 判緩刑讓法律更有人情味
據石獅檢方指控,被告人阿杰以非法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建議對阿杰拘役四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的幅度內判處刑罰。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對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等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但不是每起案件都適用緩刑。”承辦法官告訴記者,因聚眾賭博、開設賭場在石獅較為普遍,為了發揮法院審判職能,給予類似犯罪行為震懾作用,在司法實踐中,開設賭場這一罪行都不采用緩刑。
同時,石獅市司法局于本月15日遞交調查評估意見,該局評估意見為“適用社區矯正”。
此外,依據石獅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意溝通工作的實施意見》,根據文件精神和此案的特殊性,也將人大代表黃清急的意見納入其中。
“我們在法律框架范圍之內,綜合考慮上述各方意見。”承辦法官說,情法兼顧,法院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石獅法院及時變更對阿杰的強制措施,給予取保,讓他能夠見到兒子最后一面,并處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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