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今秋泉州公辦中小學收費標準確定 公辦學校免學費
泉州網8月25日訊 (記者郭曉冰)暑假接近尾聲,日前記者從泉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秋泉州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確定,市直高中課本費、作業本費也有明確規定。
據悉,小學到初中九年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公辦學校的學費、課本費、作業本費全免,初中住宿費為每生50元(一學年)。
根據泉州市物價局、泉州市財政局、泉州市教育局聯合下發的《關于泉州市2017年秋季市直高中課本費、作業本費標準的通知》,市直高中課本費標準為:高一年295元/生·學期、高二年272元/生·學期,作業本費標準為18元/生·學期。高中、高職、職專的住宿費標準,以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根據文件規定,高中市直學校課本(含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為必選部分,每學科只能選訂一種版本,由學校統一征訂。學校應根據課程計劃選用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科書,嚴禁選用教學用書目錄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同時嚴格執行中小學進校教輔材料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市直民辦學校今秋的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核定后通知為準。
此外,今年秋季市直高中學費,高一至高三,一級達標中學為950元/生·學期;二級達標中學為850元/生·學期;三級達標中學為750元/生·學期;中心城區普通中學為720元/生·學期;縣、市城關普通中學為650元/生·學期;農村普通中學為350元/生·學期。
市屬公辦幼兒園的保育教育費收費,仍實行去年泉州市物價局、泉州市財政局制定的標準。具體為:省級示范幼兒園全日制(日托)為480元/生·月;市級示范幼兒園全日制(日托)為400元/生·月;縣級示范幼兒園全日制(日托)為350元/生·月;普通幼兒園全日制(日托)為280元/生·月。小小班(早教班)收費標準,可在上述同等級別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30%。
根據規定,幼兒園除收取保育教育費、代辦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費用。其中代辦的項目僅限于伙食費、幼兒保健費和一次性收取的床上用品、餐具、洗漱用品費用(僅限全日制)。各縣(市、區)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重新制定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新制定的收費標準不得超過市屬同等級別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并將制定收費標準的文件報送市物價局、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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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市直民辦校收費標準出爐
泉州網8月25日訊 (記者郭曉冰)根據日前市物價局印發的有關文件,今年秋季泉州實驗中學、泉州外國語中學、泉州市第三實驗小學這三所市直民辦校的收費標準已經確定。
根據文件規定,今年秋季泉州實驗中學、泉州外國語中學兩所學校的學費收費標準是初中12000元/生·學年,高中12800元/生·學年。文件提出,學校可根據辦學成本、教學質量、發展需要等因素,在上述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或下浮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但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下浮不限。兩所學校住宿費最高收費標準為1500元/生·學年。泉州市第三實驗小學學費收費標準是8800元/生·學年,住宿費最高收費標準為1150元/生·學年。
文件明確,對于上述收費,學校要做好收費公示工作,自覺接受物價、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開學在即,市民如遇各中小學、幼兒園有教育亂收費問題,可撥打泉州市物價局舉報電話12358。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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