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泉州市區30條道路施劃黃色禁止停車線 違停將被處罰
市區30條道路施劃黃色禁止停車線
違停將處罰款150元并記3分
泉州網12月14日訊 (記者傅恒 通訊員趙美媛 文/圖)昨日,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機動車停車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緩解交通擁堵,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始在市區30條主要道路施劃黃色禁止停車線。據了解,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要求,禁止停車線為黃色實線,施劃于道路緣石立面及頂面或路面邊緣,用以指示禁止路邊停、放車輛的禁止標線,施劃的長度表示禁停的范圍。
工人正在施劃黃色禁止停車線
據交警支隊設施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施劃的黃色禁止停車線非常醒目、禁停范圍也很明確,禁止車輛在路邊臨時或長時停放。廣大駕駛人能夠通過路上新施劃的這些黃色標線一目了然地辨別禁停路段和范圍。目前,市交警支隊已在東海大街、刺桐路、義全街、東云路(坪山路至云鹿路段)南側等道路開始施劃禁止停車線,接下來還將在津淮街、田安路等總計30條主、次干道或重要道路進行施劃。
該負責人提醒,目前,市區禁停的道路都設置有禁止停車標志,禁止停車標志與禁止停車標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要道路上設置了禁止停車標志或是施劃了禁止停車標線,都不允許在路邊臨時或長時停放車輛。若違法停放車輛的,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款150元并記3分。
交警部門提醒,機動車只能在停車泊位內停放,其他地點禁止停放。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交叉路口50米以內的路段,以及公共汽車站30米以內的路段等地方,不得臨時停車或長時停放車輛。
30條道路:
義全街、天后路、東海大街、格聯通街、培英路、法坊路、東云路(坪山路至云鹿路段)南側、東街、豐澤街、寶洲街、津淮街、東湖街、湖心街、九一街、濠溝墘、打錫街、莊府巷、坪山路、田安路、刺桐路、涂門街、新門街、新華路、北門街、城西路、城北路、西湖街、學府路、南俊路、百源路
責任編輯:黃仙妹
- 泉州頒發首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共100本2017-12-13
- 泉州市區又增一批臨街“口袋公園” 便民又美觀2017-12-13
- 泉州發放首批網約車運輸證 4家公司獲得經營許可2017-12-13
- 泉州男子綁定蘋果ID貸款 手機反被遠程鎖死2017-12-12
- 泉州公安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 推進城鎮化建設2017-12-11
- 泉州天氣預報:環灣自行車賽期間天氣總體利好2017-12-01
- 保護環境,泉州市建立臭氧污染防治長效機制2017-11-24
- 泉州大力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和發展新型研發機構2017-11-23
- 泉州市一老人醫院失蹤竟是被困樓道隔層2017-11-23
- 泉州中心市區保障房11月22日起即可看房2017-11-23
- 最新泉州新聞 頻道推薦
-
泉州頒發首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共100本2017-12-14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