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配資炒股遇“套路”600萬元被瓜分 鯉城警方追回被騙款
今年44歲的翁先生有多年炒股經驗。今年11月,他和幾個朋友籌款600萬元,與一天津“老板”達成借款合同,向其借了1800萬元。翁先生本欲配資2400萬元炒股,沒想到錢進入對方股票賬戶后,對方卻以“違反合同”為借口,將錢全部從股票賬戶轉走,隨后玩起失聯。鯉城公安分局接到報案后,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在天津警方的配合下,終于將這一潛藏在天津的詐騙團伙摧毀,梁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于23日被鯉城警方押解回泉。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也揭開了面紗。
被抓獲的五名犯罪嫌疑人
開奔馳接機 匯1800萬元到股票賬戶
今年11月初,翁先生通過一位重慶朋友結識了38歲的梁某,對方自稱在天津開印刷廠,手上有數千萬元閑置資金,能夠以1∶3的比例提供大額的配資炒股(一種杠桿融資形式)。
出于對朋友的信任,加上對方承諾先打款1800萬元到股票賬戶上,今年11月5日,翁先生與朋友飛赴天津。梁某開奔馳車接機,后將他們帶到一家高檔賓館。由于前期經過多次電話溝通,雙方當場簽訂了一份出借資金協議書,約定對方出資1800萬元,翁先生出資600萬元保證金用于配資炒股。
次日上午,梁某向翁先生展示其股票賬戶,上面已經轉入1800萬元,并將股票賬戶的密碼告知翁先生。確定對方的經濟實力后,翁先生按協議書約定,于當天中午將618.9萬元匯到梁某的銀行賬戶,其中18.9萬元為一個月的利息。
開盤前一分鐘 對方故意買入ST股
“11月6日下午1時股市一開盤,我就發現股票賬戶上買入27萬元的一只ST股(指上市公司出現異常,該股票進行特別處理,通常用于警示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翁先生回憶,當時他大吃一驚,因為根據協議書約定,他作為實際操控該股票賬戶者,不可以購買ST股,否則對方有權收回配資資金。但他并沒有購買該ST股,于是他馬上撥打對方電話,但梁某矢口否認購買了該股票,并指責翁先生違約。
正當翁先生一頭霧水時,梁某一方卻馬上更改了股票賬戶的密碼,并轉走了賬戶上的所有資金。當翁先生再撥打對方手機時,已經是關機狀態。心急如焚的他終于發現自己被騙了,急忙向鯉城公安分局報案。
由于涉案數額巨大,鯉城公安分局高度重視,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鯉城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陳愛民作出指示:“盡快偵破此案,最大限度為群眾挽回損失!”由鯉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網安大隊、海濱派出所組成專案組。專案組對涉案人員及賬戶進行梳理,通過縝密偵查,確定了這是一起以炒股配資形式、披著合同糾紛外衣的詐騙案。梁某只是詐騙團伙的一員,該團伙還有數名成員潛藏在幕后,進行策劃和操控。
辦案民警林志雄介紹,該詐騙團伙十分狡猾,為了制造合同糾紛的假象,在6日下午1時股市開盤前一分鐘,故意買入一只ST股,股市一開盤,該筆委托就成交了。
千里赴天津 四天抓獲五名嫌犯
由于數額巨大,涉案人員多,關系錯綜復雜,犯罪嫌疑人又是異地作案,主犯都在天津,專案組于11月22日派出專案組民警一行四人趕往天津市武清區進一步偵查。
專案組決定從梁某入手,經過多方偵查終于鎖定了梁某在天津的行動軌跡,并深挖出該團伙的其他成員蔣某、何某、高某、張某君等四人。
“該詐騙團伙分工明確,有的負責找下手目標,有的負責籌措資金,有的負責出面冒充‘老板’。”辦案民警介紹,蔣某偉等5人均是天津人,年齡從31歲到39歲不等,將錢從股票賬戶轉出后,幾人將618.9萬元瓜分。
經過近一個月的連續奮戰,今年12月16日、17日、19日,在天津警方的配合下,專案組分別抓獲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五人,并全額追回贓款。目前,追回的贓款618.9萬元已如數返還給受害人翁先生;梁某等五人因涉嫌詐騙罪被鯉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鯉城公安分局副局長林炳成提醒投資者,要樹立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不要輕易相信一些高利潤、高額度回報的投資項目;不要輕易地將金錢交由他人去代理操作,或者是通過不正規的平臺進行交易。(記者 王盼琛 通訊員 吳秀峰 蔡玲艷 文/圖)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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