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泉州發布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工資增長基準線8%
泉州網8月2日訊 (記者吳宗寶 實習生陳培鋒 通訊員黃駿)昨日,市人社局發布泉州市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今年我市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為13%,基準線為8%,下線為3%,且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針對企業不同情況,我市分別對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提出職工工資增長的指導意見。國有企業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在工資指導線范圍內調整、確定工資增長速度和分配水平。工資水平已達到本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及以上的,要嚴格實行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原則上不應再增加工資。國有企業要建立職工工資增長與負責人薪酬增長掛鉤機制,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增長的企業,負責人工資也不宜增長,職工工資與負責人薪酬應保持合理的比例。
非國有企業應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確定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完善企業內部分配制度。經濟效益增長較快的企業,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不得高于工資增長上線。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應圍繞工資增長基準線進行。經濟效益下降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同意,可適當降低工資增長幅度,但其支付給依法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我市還發布2018年建筑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四個行業的工資指導線,確定2018年建筑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8%、批發和零售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0%、住宿和餐飲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0%、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9%;四個行業工資指導線下線均為3%。如四個行業的企業經濟效益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工資可以零增長,但其支付給依法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責任編輯:金林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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