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村規民約剎鋪張浪費之風 村民一年節約近180萬元
泉州洛江羅溪洪四村早在2014年元月便明令禁止“佛生日”大操大辦,并于2016年8月重新修訂《洪四村村規民約》,提倡喜事新辦簡辦、喪事簡辦、愛護公用設施和公共衛生、違約處理。如今,洪四村移風易俗成效顯著,全村一年節約將近180萬元費用,形成了“移舊俗、除陋習、尚科學、倡新風”的良好社會風氣。■記者 杜妮娜 通訊員 吳珊珊
制定村規民約 村民積極響應
《洪四村村規民約》明確規定了宴請的范圍、標準,如辦喪事時就餐一律采用“四菜一湯”,對于貧困戶則采用一飯一湯;辦喜事時拱門、氣球不能超過10個,花籃不能超過5對等。村規民約一經公布,各老人協會理事成員、村民組長、代表主動遵守,并采取包點包片的方式發放傳單、宣傳引導,對個別暫不能理解者及時勸導。
以往在洪四村,村民家里有喪事時辦“公德桌”分為小中餐和大中餐,小中餐10道菜,大中餐則有13道菜。《洪四村村規民約》上墻后,恰逢村民黃先生母親過世,黃先生本想按小中餐10道菜辦“公德桌”。村委、老人協會知道后及時上門勸說,黃先生表示理解并按規定只上四菜一湯。有了黃先生的先例,其他村民紛紛效仿。
實行違者必罰 用罰款做公益
2016年12月,洪四村一村委因結婚燃放煙花,按規定被罰款1000元;2017年元月,宮山組村民結婚燃放煙花被罰款2000元;2018年2月16日,新樓組村民因春節燃放煙花被罰款1000元……《洪四村村規民約》公布后,村委會在全村22個主要路口設置視頻監控,一旦發現違反村約行為便堅決執行違者必罰。
“如果村里哪里有婚喪嫁娶,支部書記和我都會去他家,先禮后兵,告訴他們一定不能夠違規,無論你是什么身份,只要違反規定就按村規民約處理。”洪四村老人協會會長黃世王說道。在村委會和老人協會的堅決執行下,全村自覺按規定操辦紅白喜事,燃放煙花現象更是早已絕跡。
值得一提的是,洪四村所收罰款均張榜公示,并作為慈善款項收入洪四村老人慈善基金,專門用于慰問生活困難的老人。在深化移風易俗工作的同時,傳承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一舉兩得。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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