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泉州第十一中學暑期辦收費銜接班 家長質疑“變相補課”
事發泉州第十一中學,教育部門責令退還學生所繳費用
海峽網9月6日訊(泉州網記者 王金植 文/圖)泉州中小學校已經開學,暑期已成過去時??蓪θ莸谑恢袑W高一升高二的學生來說,他們今年的暑假過得有點鬧心:放假沒多久,他們就被家長安排參加銜接班的學習。上課的地點在學校,授課的為本校老師。不僅如此,每人還要繳納400元的費用。市民質疑,學校借辦銜接班“變相補課”。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
某班級的微信群里發出的費用明細表
反映 暑假辦銜接班是“變相補課”
“這是‘變相補課’,侵犯了學生的權利。”近日,讀者康先生致電本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泉州第十一中學以暑假辦銜接班為由“變相補課”,要求每個學生繳納400元的補課費用。
康先生說,朋友的小孩在泉州第十一中學就讀,今年9月份升高二年級。今年暑假,孩子被“要求”去上銜接班。高一全年段8個班,有300多人參加了銜接班。他表示,每個人繳納400元的費用,300多人就要12萬多元,這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他說,這個銜接班標榜的是自愿參加,因為是銜接班,教的是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等主要學科,家長覺得孩子不參加會落下功課,因此情愿的、不情愿的都參加了。
康先生稱,這個銜接班以家委會的名義發起,錢也是由家委會向家長收取。表面看起來,跟學校沒有關系,可老師是學校的,又是在學校內上課,屬明顯的“變相補課”。
核實 收費辦銜接班確實存在
暑假已經結束,銜接班也不存在了??墒聦嵕烤谷绾??記者通過多方求證,證實了這個銜接班確實存在,學生也確實繳了錢。
記者從“十一中高一”某班級的微信群聊天記錄上看到,一些家長開始不愿意參加銜接班,但由于銜接班教的是新課程,他們擔心小孩沒有辦法跟上課程,才勉為其難參加。
在聊天記錄中,記者還看到,學生所繳的錢用于老師的補課費用。一名姓王的家長說:“銜接班教的是新內容,難道沒有交費參加,也喊老師給你補上?這不合適吧,更不合理。”
該微信群公告寫著:“銜接班今天下午結束了,這一階段工作感謝各位家委、各位家長的支持。”在群里,一名家長給出此次銜接班一個班的費用明細:課時費用10800元,晚自習費用1080元,防暑降溫費用1200元,班級年段管理600元,耗材410元,住宿生管理600元,共計14690元。
群里的公告證實確實存在銜接班
學校 責令家委會退還費用
“這個銜接班確實存在,上了兩個星期左右。”泉州第十一中學劉校長告訴記者,9月1日,他召集教導處人員、年段長等召開會議,重申了不能有償補課的相關規定,并要求家委會把錢退還給家長。
“有償補課是一條紅線,碰不得。”劉校長說,這個銜接班活動是家委會與年段長、老師溝通好的,考慮暑假時間太長,家長無暇管理學生,家長提出申請,學生自愿參加,不強迫,不是全部學生都來參加。
據他了解,錢是家長自愿交給家委會管理,老師并沒有拿到錢。輔導的主要是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等科目。
部門 高一升高二不能安排暑假補課
“禁止學校暑假集體補課、有償補課。”洛江區教育局中教股杜股長說,按照規定,高二升高三時可以安排暑假補課,但有兩個條件,一是學生自愿的,二是無償的,也就是說學生不用花錢。高一升高二是不能安排暑假補課的,如學校安排補課,屬違規。
據介紹,今年暑假前,泉州市教育局下發通知要求,豐富學生暑期生活,不得違規占用假期組織學生上課或集體補課,嚴禁有償補課亂收費,學校應鼓勵和倡導學生積極參與健康有益的社會實踐、公益勞動、志愿服務、讀書征文等活動。
“我們已經要求泉州第十一中學退還學生所繳的款項。”杜股長說,經了解,錢是家委會收的,可不管怎樣,家委會收的錢用于補習也是不妥當的,所以責令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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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教育部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規定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并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2018年5月,福建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教育教學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學校建立健全教師誠信廉潔從教制度,通過組織新教師入職宣誓、師德宣講會、簽訂廉潔從教承諾書、名優教師拒絕有償補課倡議書等形式,提高教師廉潔從教自覺性,引導教師自覺抵制參與課外有償補課行為。加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行為監督,建立健全談話提醒制度,對重點對象實行日常談話提醒,及時糾正其可能存在的違規補課行為。對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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