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醉駕撞到路邊擺攤小販 下車后卻反咬稱行人碰瓷
醉駕撞到路邊擺攤小販,下車后卻狡辯稱行人碰瓷。3月30日下午,這一幕發生在洛江區雙陽街道印尼街陽山路口。
撞人的小車被群眾圍住
海峽網4月3日訊 (泉州網記者傅恒 通訊員王東源 文/圖)醉駕撞到路邊擺攤小販,下車后卻狡辯稱行人碰瓷。3月30日下午,這一幕發生在洛江區雙陽街道印尼街陽山路口。
當天下午4時53分,洛江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洛江區雙陽街道印尼街,一輛閩CNA0××號牌小型轎車撞傷行人。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在雙陽街道印尼街陽山路口路段發現一輛閩CNA0××號小型轎車被群眾圍住,現場一男子自稱是駕駛員,身上帶有酒味,民警立即將其控制。
經核查,該男子為吳某沖,泉州市洛江區河市鎮人。現場群眾稱,事發時,該車撞傷一名在附近擺攤設點的小販,小販的丈夫報了警。周邊的其他小販擔心車主逃逸,便將該車圍住。過了三四分鐘小車駕駛員才下車,狡辯稱是行人想要碰瓷,卻被小販的丈夫聞出身上有酒味。小販的丈夫表示:“醫藥費自己掏腰包也認了,但就是要這名酒后駕車的違法駕駛人付出法律代價。”
經檢測,吳某沖血樣中酒精含量達123.5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洛江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對吳某沖危險駕駛案進行偵查,在訊問中,吳某沖如實供述了醉酒后駕駛閩CNA0××號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其交代,當天中午他與朋友聚會,其間喝了一些“女兒紅”,酒后閑聊了一會兒便駕車離開,不想卻在印尼街發生交通事故,被現場群眾報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交警提醒,因酒醉駕引發的交通事故,不但產生的費用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違法駕駛員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酒后駕車易肇事,廣大駕駛員千萬要引以為戒。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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