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陳林森)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疫情防控期間,泉州市各學校相繼延期開學,并因地制宜積極組織線上教學。為加強教育收費管理,規范教育收費行為,近日,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向各級各類學校和民辦學歷教育機構發布了關于嚴格執行教育收費管理規定的提醒函,劃出“八條紅線”,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增強教育收費自律意識,切實做好本校教育收費管理工作。
三部門將加強監管,組織開展教育收費檢查,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對違反各項教育收費規定的,一經發現將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市民若遇到教育亂收費行為可撥打熱線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紅線一 各地各校不得以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線上教學為由擅自設立收費項目,違規收費。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各類學校原則上不收取任何費用,并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紅線二 嚴格執行發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制定或提高收費標準、提前收費或延長收費期限進行收費。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要向社會公示,并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
紅線三 各級各類學校應嚴格執行陽光價費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遇有收費政策調整或其他情況變化時,要及時更新公示的相關內容。凡未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費。
紅線四 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應當遵循“學生自愿、事先公示、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不得盈利”的原則,不得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疇內應免費提供的服務事項和國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確規定納入公用經費開支的項目列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
紅線五 保育教育費方面,公辦幼兒園按學期收??;民辦幼兒園按月或按學期收取,具體收取方式由幼兒家長與幼兒園雙方協商確定;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僅指幼兒園寒暑假開假和放假月份)的按實際天數收取。
紅線六 嚴禁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收取與入學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教育基金、贊助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紅線七 嚴禁各類學校對課本以及列入評議公告的教輔材料超出政府指導價和規定的發行費用標準收取費用,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特別是評議公告目錄以外的教輔材料。
紅線八 嚴禁擅自增設收費項目、違規提高收費標準。對收費標準變動頻繁、變動幅度過大、社會反映強烈的,發改部門將采取約談告誡、成本調查等措施加強監管,涉嫌構成收費價格違法行為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核查處置。
責任編輯:唐秀敏
- 教育收費劃出“六條紅線” 群眾投訴舉報可撥打12358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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