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駕乘電動自行車的市民沒戴安全頭盔
為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有效減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今年4月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門也積極開展各種整治、宣傳活動,其中,勸導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規范佩戴安全頭盔成了“重中之重”。
街頭:不少市民騎車未戴頭盔
如今,在泉州街頭,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然而,不少市民騎車出行未佩戴安全頭盔。昨日,記者在市區多個路口觀察發現,不少市民騎車并未戴頭盔。“電動自行車以前沒有要求要戴,我也就沒戴了。”在市區刺桐路與泉秀街交叉路口,正在等待紅燈的市民吳先生告訴記者,夏天悶熱,戴著頭盔不舒服。當記者問其戴頭盔是否比較安全時,吳先生說,戴頭盔確實能起到保護作用。
在路口處,也有幾名自覺佩戴頭盔的市民。“戴頭盔就是一種習慣吧,如果沒戴頭盔,我感覺缺了點什么,不太安心,就像習慣了開車之前系安全帶。”市民李小姐說,萬一發生事故,頭盔能保護頭部,這還是很有必要的。
教訓:未戴頭盔男子腦損傷死亡
權威數據表明,當事故發生時,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作用,可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頭盔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5倍,受到致命傷的幾率是戴頭盔的1.5倍。可見,安全頭盔對于電動車駕乘人員來說,是發生事故時減少傷亡的最后一道防線。
2019年11月5日6時47分許,殷某輝醉酒駕駛無牌號二輪電動自行車沿著江濱南路行駛至福隆星城路段,向左變道時,未確保安全,與超速行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殷某輝當場死亡。在該起事故中,殷某輝未規范使用安全頭盔,事故發生時頭部未能得到充分的保護,導致其因重型腦損傷死亡。
交警:希望市民養成佩戴頭盔好習慣
據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泉州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為70多萬輛,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4月份以來,全市各級交警部門就積極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通過現場整治、監控抓拍、宣傳勸導等多種形式,增強群眾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的意識。同時,交警聯合快遞、外賣等重點行業企業,通過外賣、快遞騎手的示范作用,帶動廣大電動自行車交通參與者,養成佩戴安全頭盔的好習慣。
該負責人說,目前,對于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交警部門主要以勸導為主。同時,嚴查摩托車駕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未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據統計,5月15日至今,全市共查處駕乘摩托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1866起,教育勸導駕乘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行為1885起,查處駕乘汽車未系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1906起。(記者 傅恒 王柏峰 文/圖)
倡議書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
市民朋友們:
據統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汽車事故中因未系安全帶導致二次碰撞,甚至駕乘人員被甩出車外造成傷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關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至70%,對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為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減輕交通事故后果,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目前,泉州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門正在大力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倡導全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查處摩托車駕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未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
踐行“一盔一帶”不僅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負責,更是城市文明的體現。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東南早報、泉州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向廣大市民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1.做“一盔一帶”的踐行者。自覺養成駕乘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系好安全帶的良好習慣,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2.做“一盔一帶”的推廣者。廣大電動自行車商戶要向購車消費者贈送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積極推廣“一盔一帶”安全理念。
3.做“一盔一帶”的宣傳者。積極參與到“一盔一帶”宣傳活動中,向身邊的家人、朋友宣傳“一盔一帶”的重要意義,倡導遵規守法安全文明的出行方式。
4.做“一盔一帶”的守護者。主動關注、勸導、舉報身邊未佩戴安全頭盔、未系好安全帶等不文明交通行為,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志愿勸導行動,勸導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東南早報
泉州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
2020年5月20日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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