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22日訊(閩南網記者 尤燕姿 通訊員 林聰海)記者從泉州市住建局獲悉,即日起,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改委、公安、市場監管、銀保監、網信部門等6部門開展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整治行動。
據了解,本次專項整治的對象為從事住房租賃居間業務和托管業務的房地產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網絡信息平臺,以及轉租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
此次專項整治內容為八大部分:
(一)發布虛假委托、虛假狀況、虛假價格的租賃住房房源信息。在不同渠道發布的房源信息不一致,已成交或撤銷委托的房源信息沒有在5個工作日內從各種渠道上撤銷。
(二)通過中介機構成交的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未按規定備案。
(三)沒有取得營業執照、備案證明、游離在監管之外。
(四)違規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提供租賃住房經紀服務。
(五)對D級危房、違規裝修改造房屋結構等存在建筑、消防隱患的房屋提供租賃住房經紀服務。
(六)住房租賃經紀機構撮合住房租賃過程侵占、挪用承租人租金,采取“高進低出”(支付房屋權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長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長于給付房屋權利人租金周期)經營模式的住房租賃企業,沒有在銀行設立租賃租金監管賬戶,將租金、押金等納入監管賬戶。
(七)通過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
(八)違規住房租金貸款業務,沒有以經網簽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沒有做好貸前調查和貸后管理。
此項行動至10月底,有關部門將對外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接受公眾舉報和監督,對違法違規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公開曝光,并依法嚴肅處理,堅決取締一批“黑中介”。
目前,泉州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已基本完成各項功能建設,正在試運行中。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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