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醫保局獲悉,為進一步發揮互聯網服務的積極作用,促進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感染就診人群線上線下合理分流,優化醫療資源配置,保障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關于實施“乙類乙管”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和省醫保局文件精神,泉州第一時間出臺文件明確新冠病毒感染互聯網醫療服務收費和醫保支付政策,自1月8日起執行。
政策指出,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制定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感染互聯網首診診查費。公立醫療機構按規定開展新冠病毒感染互聯網首診服務,在線開具治療新冠病毒感染相關癥狀的處方的可收取互聯網首診診查費。
新冠病毒感染互聯網首診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其中,互聯網首診(主任醫師)泉州市級、縣級、基層公立醫療機構診查費價格為35元、30元、25元,互聯網首診(副主任醫師)市級、縣級、基層公立醫療機構診查費價格為30元、25元、20元,互聯網首診(主治及以下醫師)市級、縣級、基層公立醫療機構診查費價格為25元、20元、12元。互聯網首診診查費、互聯網處方實行線上線下相同的醫保支付政策。 (泉州晚報記者許奕梅 通訊員王月清)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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