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出臺《鼓勵金融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從鼓勵引進各類金融機構主體、鼓勵金融創新和信貸投放、健全綜合評價制度、鼓勵開辟新型直接融資渠道、增強融資擔保機構增信服務功能、實施金融機構落戶安居保障、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等8個主要措施,進一步完善金融政策,推動金融創新,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鼓勵引進各類金融機構主體方面,對在泉新設立金融機構、保險機構、證券期貨機構以及機構升級提出了具體的獎勵措施。鼓勵金融創新和信貸投放方面,提出了開展銀行業機構服務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年度發展評價、銀行業機構服務鄉村振興情況年度考核評估,金融創新評選,支持供應鏈金融發展,推進綠色金融發展給予相應獎勵。健全綜合評價制度方面,提出建立百分制年度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年度綜合評價,根據評價情況給予相應的經費補助。
鼓勵開辟新型直接融資渠道方面,對泉州市成功發行基礎設施REITs產品的企業,按照其實際發生中介費用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首次成功發行境外債券融資的非上市企業給予150萬元的中介費用補貼。增強融資擔保機構增信服務功能方面,對具體的不同擔保額和不同日均擔保責任余額作出不同的獎勵和讓利規定。
實施金融機構落戶安居保障方面,對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租賃自用辦公用房分別作出補助定額。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方面,提供批籌和開業便利化,支持外資金融機構在符合國家金融業監管法規的前提下,進一步拓寬業務范圍,著力打通跨境雙向投資渠道,促進交流合作,支持人才引進和培養。
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方面,提出加快建設金融科技產業集聚區,推動金融科技與政府平臺融合,合理安排經費支持金融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各類媒介或載體,普及金融知識、金融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規。
《措施》還對具體的評價、獎勵申報作出了相關規定。
石獅市銀行業相關人員表示,泉州市出臺《鼓勵金融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鼓勵引進各類金融機構主體,對銀行保險機構服務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支持鄉村振興加大獎勵力度,將進一步吸引金融主體來泉聚集發展,推動金融創新,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同時,鼓勵開辟新型直接融資渠道,將激發非上市企業發行境外債券融資的積極性,拓展泉州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路徑。
據介紹,該《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記者 楊朝樓)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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