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獲悉,為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泉州已于近日全面啟動2023年度失業保險穩崗工作。
根據政策文件,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度穩崗返還的標準為: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2023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及社團機構等按單位及其職工2023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政策實施。生產經營活動違反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的企業、“僵尸企業”、嚴重失信企業不宜返還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資金必須依法依規使用,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支出,也可用于原材料采購、設備購置、技術研發、營銷推廣、物流運輸、場地租賃等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如何申請?已開通12333網報功能的單位,由失業保險經辦人登錄福建12333公共服務平臺網上辦事大廳,點擊“業務辦理”—“推薦功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單位信息確認”,根據頁面展示確認享受意愿,選擇“同意享受”,則進入銀行賬戶信息確認頁面,核對清楚銀行賬號后方可提交。提交成功后,請耐心等待所屬經辦機構審核發放。未開通12333網報功能的,可聯系失業保險所屬經辦機構開通12333網報功能后按上述指引進行確認。
泉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市本級已完成可享受2023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單位的初審工作,失業保險所屬經辦機構為泉州市市本級的單位可登錄福建12333公共服務平臺網上辦事大廳進行查詢確認,各縣(市、區)的初審工作正陸續完成中。(泉州晚報融媒體記者吳宗寶 通訊員朱嘉琳)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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