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17日訊 “我放學時被搶錢了。”廈門湖里一中學初一學生小華(化名)向老師報告。根據小華自述,他在放學路上遇到一名身高約1米7左右的男子,該男子4次找他要錢,總共拿走53塊。9月15日,老師報警。廈門金山派出所民警趙璽立即前往調查。
由于前兩次是一個月前的事,監控無法調取,趙璽找到后兩次發生的監控,但都沒有嫌疑人出現。趙璽覺得不對勁,便再次詢問小華。小華終于向趙璽坦白,案發過程都是他編造的。
原來,小華家開了一家食雜店,父母平常忙于工作,對他疏于管理。他又沉迷于打游戲,把父母給他的零錢都花掉,說實話怕被父親打,于是就編造了這樣的“故事”。
隨后,趙璽對小華進行了批評教育,小華也認識到了錯誤,并向民警道歉。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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