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男子“找關系”進的南普陀(資料圖)
在廈門南普陀東山門前通道,一部越野車突然失控沖向人群,一6歲女孩被卷入車底,不幸死亡。
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思明區法院獲悉,這名駕駛越野車的男子因犯交通肇事罪,近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法官還向導報記者揭開了男子撞人的經過和幕后的原因。男子當天開車帶朋友進南普陀拜佛吃素菜,剛開始車被保安攔住了,但男子聯系了南普陀內的工作人員,“找關系”讓保安放行車輛。不料,他開車進入通道后又操作失當,最終撞向人群,造成一死一傷。
悲劇:汽車失控撞向6歲女孩
“對不起!我錯了!我對不起死者,一定會盡全力賠償。”近日,肇事司機潘某在思明區法院受審時多次向法官表示懺悔。
據悉,遭遇不幸的女孩姓楊,她的父親是寧德人。事發當天,2015年8月5日中午,小女孩跟著母親從寧德來廈門旅游,母親帶著她到南普陀游玩。
中午12點半左右,女孩跟著媽媽從南普陀出來。不料,一部越野車突然失控撞了過來,先是沖向大門邊上的石獅子。一群游客正站在石獅子旁,嚇得急忙躲閃。
隨后,車又撞到一名30多歲的女子。緊接著,車撞到了小女孩。車子撞上女孩后,女孩被卷進了車底,越野車右前輪從其臀部碾過,而后車輪又碾過其手臂和胸腔。而且,車并沒馬上停下來,還是女孩的媽媽上前用力拍打車窗,車子才停了下來。
事故發生后,旁邊許多人上前幫忙,一起抬車救人,把女孩從車輪下抱出來,并送到醫院搶救。但是,女孩最終還是離開了人世。
真相:肇事車是“托人”放行
經查,肇事車輛是部廣州牌照的現代ix35越野車,司機潘某今年40歲,是廈門一家公司的職員,越野車是潘某朋友的。事發當天,潘某開著朋友的車,打算帶人進南普陀拜佛吃素菜。
南普陀門前的通道原本是禁止外來車輛行駛的,肇事的越野車是如何開進去的?對此,昨天法官在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揭開了事件幕后的真相,并解讀了事故發生的原因。
原來,潘某剛開始駕車要進南普陀時,被南普陀一位負責任的保安攔了下來,保安說:“車輛不得入內。”
但是,潘某和他車上的朋友自稱“有關系”,他們就在車上打電話“找關系”。隨后,他們聯系了南普陀內的一名工作人員,這名工作人員就讓保安放行車輛。
誰也沒有想到,這一次放行,竟害了一條人命。潘某開的車被攔下后,他可能只拉了手剎,但忘記掛停車擋。于是,車被放行之后,他一放手剎,腳又踩在油門上,車立即沖了出去。
那一瞬間,潘某操作失當,也慌了手腳,腳沒有踩剎車,反而一直踩在油門上,沖向了前方的人群,并最終撞上了女孩。
經法醫鑒定,6歲女孩小楊是因胸部受交通事故鈍性外力作用,致胸部臟器損傷及創傷性血氣胸而死亡。
懲罰:司機獲刑,放行者被開除
這起事故,除了小女孩不幸喪生外,還有一名31歲的女游客受傷。這名女游客姓徐,她被撞傷后被送往醫院。她全身多處皮膚挫裂傷,頭部皮膚裂傷及蛛網膜下腔出血,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案發后,肇事司機潘某明知他人報警,仍在現場等待民警。事后,經交警認定,被告人潘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案件審理期間,被告人潘某的家屬向被害女孩家屬支付了10萬多元搶救費和賠償金,向被害人徐女士支付了5萬多元治療費。
近日,思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潘某違反交通法規,導致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二級,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目前,女孩小楊的家人和被撞傷的女游客徐女士已經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潘某賠償損失。這一民事案件,仍在審理當中。
另據了解,事發后,肇事司機“找關系”的對象,也就是讓保安放行潘某越野車的南普陀工作人員已經因為此事被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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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5日中午,廈門南普陀寺東門門口,因為一輛不該出現于此的小型普通客車,一名6歲女孩的生命戛然而止。昨日,記者從思明法院獲悉,肇事司機潘某近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
[回顧]
6歲女孩遇車禍慘死
事故發生時,6歲的楊某本是同母親及其朋友到南普陀寺游玩。中午12時許,她及母親在南普陀寺東門門口遭遇了飛來橫禍———一輛小型普通客車沖向她和母親,母親被撞開,楊某卻被卷入車底,先是遭右前輪碾壓,后遭右后輪碾壓,最終被卡在右后輪下。
事故發生后,現場十余名熱心人合力將車抬起,將女孩救出。可不幸的是,送醫不久后,女孩搶救無效死亡。
[釋疑]
車子為何能進南普陀
令人疑惑的是,一般社會車輛并不能進入南普陀寺,潘某的車為何出現在此?一時之間,關于此車,眾說紛紜。
在法院調查審理中,此問題的答案浮出水面。潘某稱,當其準備將車開入寺內時,被保安攔下了。他便想起了南普陀寺行政類工作人員阿文(化名),兩人此前因業務往來而結識。
潘某當即給阿文打了電話,阿文答應了他的請求,交代保安以寺內某處的名義放行。
然而,還沒進門,意外發生了。
調查中,阿文作為證人出現。他透露,事故發生后,他就被開除了。
[判刑]
肇事司機獲刑1年1月
經查,潘某并非肇事車車主,事發時,車主就在車上。
肇事車為廣東牌照,車主為外地人。車主一家來廈游玩,因不熟悉廈門路況,便讓朋友潘某當起了司機。事發當天,一車人準備到南普陀拜佛吃素菜。
法院審理查明,潘某操作不當,車輛失控,導致意外發生。據悉,關于操作,潘某前后說法不太一致,庭審時表示記不清楚。其中一說法為下車與保安溝通時,拉起了手剎,但未將擋位掛至停車擋。當其回到車上時,放下手剎,卻將本該踩在剎車上的腳踩在了油門上。
近日,經思明法院判決,潘某被判交通肇事罪,獲有期徒刑1年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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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快訊(記者金川通訊員楊長平)今年8月5日,一越野車失控,在廈門南普陀寺門口撞上兩名路人,其中一名六歲女童被卷入車底,眾人抬車救人,女童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昨日,廈門思明法院通報了案件審理的細節,肇事司機當天開車到南普陀寺吃素食被保安攔住,后聯系放行后,在門口誤把油門當剎車,造成了事故的發生。因犯交通肇事罪,肇事司機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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