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商品已派發到廈門,買家卻等了3天才拿到貨,這究竟是何原因?“連個解釋也沒有。”昨日,市民黃先生向導報記者反映,他在網購中遇到了一件“糟心事”。
快遞小哥“躲貓貓” 反說聯系不上買家
16日,家住海滄區的黃先生網購了一臺音箱,19日下午4時許,他收到快遞員短信,說“貨已到海滄收投部,今天要配送,但電話聯系不上你”。黃先生回到家他翻看未接來電,并未找到快遞員的電話。他心想隔天應該會送到,就沒放心上。
20日上午,他回撥了快遞員電話詢問何時送貨,回復是“下午送”。將近傍晚,黃先生還是沒收到貨,便再次撥打快遞員電話,但都沒人接。
21日上午,黃先生又多次撥打快遞員電話,均未接聽。
當天下午,黃先生接到賣方電話,詢問:“貨是否收到、是否滿意?”黃先生將情況反饋給商家,商家表示會協助他催促。當晚,商家回復他“快遞員說一直聯系不上你”,黃先生氣憤不已。22日上午,他撥通了中通快遞的電話投訴,得到當日配送的承諾。當晚8點多,另一名快遞員與他聯系,說貨已送至鳥箱。就這樣,從到貨到收貨,他折騰了3天。
中通快遞:是誤會,將盡快處理
“到現在,快遞方面這么多天連個解釋都沒有。”黃先生頗為不滿。昨日下午,導報記者撥通了中通快遞總部的電話,相關負責人了解這一情況后迅速聯系相關網點。“遇到問題我們不建議消費者直接聯系快遞員。”他說,19日到達的件按正常流程當天應當送達,“根據我們的了解,其間存在一些誤會。”他表示,將督促相關網點盡快處理,給黃先生一個真誠的道歉。對于后續處理結果,導報記者將繼續關注。
導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他認為,該快遞公司及從業人員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
根據該標準,快遞公司應按承諾的服務時限送達給收件人,如超過承諾的服務時限,快遞公司應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同時,根據《郵政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快遞企業應當及時、妥善處理用戶對服務質量提出的異議”,消費者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郵政管理部門申訴。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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