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16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醫者仁心,懸壺濟世。然而,有少數患者不知出于何種原因,辦理出院手續時,未結清醫藥費便“逃離”醫院,消失得無影無蹤。這樣的行為雖不多見,但損害了醫院的利益,傷了醫生的心。
昨日,在廈門某大型部隊醫院燒傷整形科上班的米醫生向導報記者吐露了一件煩心事。“這是我第二次遇到了,還好這次他們被我勸回來。”
原來,3月24日,米醫生接診了一名女患者鐘梨(化名),因為手部受傷進行了手術并住院。4月25日,米醫生通知鐘梨辦理出院手續。“她的醫藥費總共1萬多元,還差8000多元應辦出院時交。”米醫生說,查房完便通知她下去結賬辦理出院手續。但事后一查,他們壓根就沒去結賬。
隨后,米醫生電話聯系了鐘梨,“她說臨時有急事要先走,事后會補辦”。但是過了幾天,也沒見人影,米醫生反復撥打她的電話都被拒絕接聽,隨后就關機了。聯系當時陪護她的哥哥,也是這種情況。
無奈之下,米醫生讓愛人給他們打電話、發短信。“開始有接,然后就不理會了。”米醫生說,5月9日,他愛人再次發了一條短信給鐘梨的哥哥,曉之以理,這次對方似乎被打動,答應去結賬。第二天,對方把剩下的8000多元結清了。
這次,米醫生松了一口氣。“大概三年前,一個患者也是這樣跑掉,欠了一萬多。”他回憶起幾年前的事,那次,他就沒那么幸運了。“后來這些錢都從我工資里扣,一個月扣一些。算了,過去的事了。”
律師說法
患者不交醫藥費 醫院可以起訴
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患者到醫院就診,辦理了掛號、住院等手續,與醫院之間就形成醫療服務合同的法律關系。醫院提供醫療服務,患者理應支付相應費用。
患者“跑路”不繳納醫藥費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醫療服務合同,屬于嚴重違約。醫院可以就此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相應費用,法院判決患者支付醫藥費,患者仍拒絕支付的,醫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當然,對于有能力支付卻“跑路”不繳納的,建議相關部門將其列入失信人“黑名單”予以警示。
責任編輯:楊林宇
- 英釣客吻魚慶祝險些喪命 獵物掙脫順勢滑入喉嚨2017-10-16
- 澳大利亞校園泰迪熊醫院項目受學生歡迎 泰迪熊醫院中病人是泰迪?2017-09-21
- 將流浪漢騙到醫院 韓醫院套取高額醫療補助金2017-09-19
- 冠心病人三餐怎么吃? 這些食物讓血管“抽筋”2017-09-13
- 西班牙醫院為印度“蛇女”提供治療 莎莉妮為何被稱為蛇女2017-09-11
- 兩患者相似病情2天治療費差1萬多 胖人治療成本高是醫院潛規則?2017-09-07
- 今年泉州計劃新增床位2500張 “樓道病人”基本消失2017-09-07
- 福安31歲男子心肌梗塞險喪命 心肌梗死趨年輕化2017-08-21
- 福建省三明市:醫療資源下沉基層衛生院充滿活力2017-08-16
- 印度徹查64名兒童公立醫院死亡事件 多名官員面臨引咎辭職的壓力2017-08-15
- 最新廈門新聞 頻道推薦
-
日本知名展覽teamLab展覽在廈開啟首個中國常2017-11-1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