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廈門市各類建筑項目綠地率或將進行合理調整
海西晨報訊(記者 蔡櫻柳)昨日,《廈門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一審。
《廈門經濟特區城市園林綠化條例》自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20多年來雖經過三次修改,仍有些不適應廈門園林綠化行業管理現狀和發展要求的情況,有必要重新制定。
《條例(草案)》將適用范圍從原法規的“城市規劃區內”調整至“本市行政區域內”,并將法規標題由原來的《廈門經濟特區城市園林綠化條例》修改為《廈門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
綠地率作為剛性約束標準,直接關系到園林綠化的質量和水平,《條例(草案)》對各類建設項目的綠地率進行調整,如居住區類建設項目不低于30%,機關、學校、醫院、文化體育活動場館等公共管理與服務設施類建設項目不低于35%,賓館等商業服務業類建設項目不低于25%,主干道、次干道等道路不低于20%等。
《條例(草案)》還將推行信息化管理。要求市園林綠化部門建立園林綠化保護管理信息平臺,對綠地種類、分布、權屬、養護以及古樹名木等情況進行定期普查,建立園林綠化檔案并及時更新,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為了提升廈門園林綠化的品質和效果,市人大城建環資委建議增加相應條款,因地制宜選擇適合廈門氣候環境特點的植物品種,尤其要優先使用鄉土植物、抗風樹種、市樹、市花,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樣性和合理性。
責任編輯:陳錦娜
- 寧德市建筑項目 明年實施勞務實名制管理 2017-01-07
- 最新廈門新聞 頻道推薦
-
日本知名展覽teamLab展覽在廈開啟首個中國常2017-11-1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