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思明首批八家律所設立調解工作室 聘110名律師擔任調解員
-思明法院與市律協合作,嘗試把律師調解工作“搬”進律所
-首批八家律所設立調解工作室,聘110名律師擔任調解員
思明法院與市律協戰略合作簽約儀式暨律師調解工作啟動儀式。
廈門網訊 (廈門日報 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思法宣 ) 今后,律師事務所也可調解案件。近日,思明區人民法院與市律協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在全省率先嘗試委托律師對民商事案件進行“院外調解”,將首批46件民商事案件委派給8家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的律師事務所調解。
什么是律師調解
律師調解是指由律師、依法成立的律師調解工作室或者律師調解中心作為中立第三方主持調解,協助糾紛各方當事人通過自愿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爭議的活動。
最高院、司法部出臺的《關于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充分發揮律師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中的專業優勢、職業優勢和實踐優勢,健全完善律師調解制度,推動形成中國特色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早在2016年11月,思明法院就在本院訴訟服務中心引入律師駐點調解制度,每個工作日都有律師在訴訟服務中心值班,由值班律師主持調解部分民商事案件。如果說駐點律師調解是法院把律師“請進來”,思明法院此次在全省率先嘗試委托律師“院外調解”,則相當于是讓案件“走出去”,在律師調解工作上邁出了一大步。通過將案件委派或委托給律所進行調解,既延伸了調解空間,也為當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專業、多元的調解服務。
今年1月,我市8家律師事務所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
除了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律師事務所調解案件,思明法院此次與律協的合作內容還擴大了駐點調解律師的范圍,由律協統一指定律師調解員進駐思明法院開展調解工作。另外,當事人還可自行委托律師事務所作為中立第三方開展調解工作。
首批八家律所
福建貝盈律師事務所、福建旭豐律師事務所、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福建世禮律師事務所、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福建均融律師事務所、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福建英合律師事務所。
律師調解流程
【原聲】
市司法局副局長賀菊英:
推進法治 廈門建設履行好工作職責
律師調解工作將為群眾解決糾紛多打開“一扇窗”,有助于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有助于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工作壓力,有助于拓展律師的業務領域,為律師參與社會治理提供平臺。因此,參與調解的律師事務所要拓展調解領域,豐富調解手段,努力為群眾提供形式多樣、便捷可得的律師調解服務。要充分認識參與法院調解工作的重要性,站在推進法治廈門建設的高度履行好工作職責。
思明法院院長傅遠平:
縱深推進 法律共同體建設
思明法院是全省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示范法院,去年也在全省人民調解工作會上作經驗介紹。相信此次律師調解工作方面的合作將進一步推動我市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在提高矛盾糾紛預防與化解的實效、讓人民群眾獲得更好的公共法律服務的同時,促進法院進一步強化律師執業保障,凝聚法治共識、形成職業共同體合力,拓寬法律服務市場、促進糾紛多元化解,開創共建共榮的新局面,為提升社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貢獻力量。
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羅曙光:
進一步拓展 律師業務領域
思明法院將調解工作延伸到律師事務所的做法,不僅在全省是首創,在全國也走在前列,這對律師參與調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專業要求和保密要求。此舉拓寬了律師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平臺,有助于律師進一步拓展業務領域,提升專業素質,發揮職能作用。
【亮點】
專業化 調解律師擇優聘任
為強化律師調解工作管理,承辦律師調解工作的律所、律師調解員的名冊由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會同人民法院建立。記者注意到,首批成立律師調解工作室的8家律所均是我市資深、實力雄厚的律所。8家律所中共有110名律師獲聘擔任律師調解員,系從全市2900多名在冊律師中通過報名、審核后擇優聘任。據市司法局副局長賀菊英介紹,聘任律師調解員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必須從事律師職業5年以上、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較高的法律服務水平,并且近3年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今后也將有更多的律所和律師加入到調解隊伍當中。
那么,哪些案件可由律師調解呢?根據思明法院出臺的《律師調解工作規定》和《律師調解工作指引》,律師可調解各類民商事案件,包括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但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可能涉嫌虛假訴訟或者刑事犯罪等七種情形除外。
據介紹,從本周開始,思明法院每周均會移交部分民商事案件給律師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若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申請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一旦一方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另外,當事人還可以自行委托律師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調解成功、依法能進行司法確認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嚴格管理 確保調解的中立與公正
在人們印象中,律師通常是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參與訴訟;實際上,由律師主持調解工作不僅能發揮律師的職業優勢、提高矛盾糾紛預防與化解的實效,也能讓人民群眾獲得更多普惠、精準、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
為了確保調解的中立性與公正性,思明法院也建立了多重工作機制,打造“隔離帶”和“防火墻”,推動律師調解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實行嚴格的回避和保密制度。擔任調解員的律師及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與調解的案件不得存在任何利益沖突,只要律師調解員系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他代理人近親屬的、與糾紛有利害關系的、律師調解員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已接受糾紛一方當事人委托代理的,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正調解情形的,律師調解員應主動回避。同時,還要求律師調解員在調解全過程中嚴格保守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得不當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
嚴格規范調解流程。律所對調解過程錄音錄像,確保調解規范、可控。為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市司法局、市律協與思明法院,多次組織研討、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并制定出臺了多項工作細則,對律師調解工作作出詳盡的規定。
嚴格規范律師的調解行為。律師調解員若存在違法調解、違反回避規定、接受當事人請托或收受財物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協會行業規范及職業道德的行為,應視情節限期或禁止其從事調解業務,或由律師協會、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業處分或行政處罰。
>>鏈接 律師調解的優勢
律師的職業優勢。律師具有完備的法律知識結構和豐富的訴訟經驗,且在調解過程中處于中立地位,可依據自身的認知及經驗提出化解矛盾糾紛的建議,更靈活高效。
調解場所、調解時間更為靈活。不受法院上班時間的限制。
費用優惠。法院委派委托律所調解的案件,律所不得另外向當事人收費。訴前調解案件撤訴的,免交訴訟費;經調解達成協議申請法院出具調解書的,按照案件受理標準的1/4交納訴訟費。
調解成功后經法院確認的調解結果同樣具有強制執行力。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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