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租賃合同到期不騰退房產 執行人員逐間搜查強制清退不手軟
執行人員正在搜查清退屋內物品。
海峽網訊 (文/廈門日報 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思法宣 供圖/思明法院)位于將軍祠28號群鴻商業城內的地塊直至租約到期后仍被強占,占用公司不但拒絕騰退交還房產還拒不支付占用費。
思明法院“亮劍八閩·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執行行動專報第七期,將帶領市民走近執行騰退第一現場,感受法院攻堅執行的決心。
【案由】租賃合同到期不騰退房產
2014年4月28日,廈門順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承公司”)將廈門市思明區將軍祠28號面積共4萬6千多平方米的諸多案涉房產出租給廈門秦鴻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秦鴻公司”),秦鴻公司交納了400萬元保證金并提供了房產內投資的相關電力及消防管網等固定設備作為擔保。此外,雙方還簽下《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自2014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4日。但合同到期后,秦鴻公司卻未依約騰退交還承租房產。
思明法院經審理,認定秦鴻公司逾期未搬離訟爭房產,違反了合同義務,本應承擔違約責任。順承公司在已經訴求租金損失的情況下又訴求基于同一事由的違約金,違反法律規定,因此違約金與損失不能并處。
最終判定秦鴻公司自2016年2月25日起20日內將訟爭房產清退并交還給順承公司,并賠償順承公司的租金損失(每月金額為1839814.2元)。若仍未履行上述債務,順承公司將有權把案涉房產內的抵押物折價或拍賣,所得款項優先受償。
【執行】逐間搜查強制清退不手軟
2016年判決生效后,秦鴻公司雖全額支付完占用費,但卻遲遲沒有騰退房產的跡象,順承公司便于年底向思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于群鴻商業城內的相關電力及消防管網等固定設備沒有具體數量和設備清單,相關委托機構無法評估。順承公司同意將設備以489萬多元的價格直接抵扣秦鴻公司欠下的租金。
2016年年底,秦鴻公司曾同意移交配電室,因當時配電室出現漏水等狀況,不具備移交條件。騰房公告知道2018年9月5日才得以張貼。
昨日上午9點,執行人員、搬家公司人員來到群鴻商業城內的涉案房產,進行物業強制清空和管業權的交接工作。在公證人員的公證下,開鎖師傅將物業的三扇辦公室大門依次打開,執行人員逐間進行搜查清退工作。搬家公司員工也將大件的紅木家具、木架桌椅往外搬,門外的墻上也掛上了順承公司管理處的牌子。
拆牌子、搬家具、移盆景,屋內屋外的執行人員和搬家公司一刻不停。這邊還沒忙完,執行人員又來到了配電室。箱門被開鎖師傅打開后,露出四條焊接在門上的鐵條,執行人員便側著身子從鐵條的空隙里穿進配電室檢查內部情況,并進行后續交接工作。
聲音
強制清退辦公場所
“今天主要是根據生效判決,強制清退辦公場所,交還給順承公司。”思明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指揮長吳兆安告訴記者,先將物業強制清空交還順承公司,之后再穩步推進執行。
“物業辦公室內的所有物品將被搬進附近的倉庫。”吳兆安表示,整個早晨都沒有出現秦鴻公司任何一人的身影,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應主動前往法院配合執行騰退工作,否則法院將采取進一步強制執行。“若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而倉庫內的物品若長期無人領取的話,將被當作廢棄物處理。”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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