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調查:廈門惡犬傷人頻發,怎么罰?誰擔責?誰來管?
海峽網9月2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林毅彬/文 陳巧思/圖)惡犬傷人頻發,誰擔責?誰來管?最近,導報新聞熱線968801接到多起惡犬傷人事件的反映。
近年來,惡犬傷人事件越來越多。有統計數據顯示,犬只傷人在中國已超過交通事故傷人的14倍,令人觸目驚心。近年來,廈門各區寵物官司逐年遞增,僅思明區,此類案件就有每年遞增近100%的趨勢。
狗狗傷人,主人該當何罪?被狗傷害,受害者如何維權?近日,導報記者聯合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律師團隊,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了廈門等地多起狗傷人引發的索賠案件,并采訪了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梳理總結出惡犬傷人維權“七問”。另外,還結合狗傷人的典型案件,分析了狗狗肇事的三個典型案例,解讀不同情形下的不同判決結果。
1問:怎么處罰?
導報記者從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了解到,據統計,目前市民投訴較多的為不牽狗繩和狗傷人。
《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將9種行為列為社會陋習進行重點治理,其中“攜帶犬只戶外活動違規”入列。第四十七條規定: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未按照規定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或者未及時清除犬只糞便的,依照《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規定從重處罰。
依據《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個人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未佩束犬鏈并由成年人牽領、看管;攜帶犬只乘坐電梯,未為犬只戴嘴套或者將犬只裝入籠內、袋內,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養犬登記證,對犬只予以沒收。養犬人約束犬只不當,犬只傷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沒收傷人犬只,吊銷養犬登記證。未即時清除犬只糞便和嘔吐物,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200元罰款。
其中,放任犬只恐嚇他人或者驅使犬只傷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辦法》還規定,公安機關是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和審批、核發養犬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流浪犬、無證犬、經營性養殖販賣等行為進行處理;農業局下屬機構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對犬只檢疫、注射疫苗等。這三家單位組成了犬只管理部門的主體。
據了解,針對《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一些內容操作性不強,造成犬只管理出現執法“尷尬”,《辦法》出臺多年,有關部門對無證犬開出的“罰單”數量十分有限,執行起來也困難重重。目前,公安機關已聯合城管部門通過人大代表向市人大提出意見,建議重新修訂《辦法》。
2問:誰來擔責?
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敏輝說,如果狗咬人發生于小區內或者小區外,且屬于物業公司管理范圍的,受害者可以向物業公司要求賠償。
但如果是公共道路或者郊區,被無法明確主人身份或者管理人的動物咬傷,那么受害者可能只能自認倒霉,即使報警,公安機關也只能對該犬實施收容。
3問:如何索賠?
林敏輝說,被狗傷害后,受害者可以采取有效措施維權索賠。最理想的方式是與飼養人或管理人通過協商方式索賠;如果協商方式索賠不成,可以報警,由民警作為中間人調解。若沒辦法通過前面兩種方式解決,可以考慮通過訴訟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寵物傷害,想要索賠的話,一定要做好取證工作。被傷害后,保存證據非常關鍵。
首先,受害人應該留存相關證據,自己或求助周圍人員,用手機進行錄音、錄像、拍照,并保留現場目擊者的聯系方式,以備訴訟時申請見證者出庭作證。還有,要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務人員進行相關調查,制作調查筆錄。最后,需要入院就診,就診記錄、診斷證明、門診病歷、護理協議、務工證明、交通票據等要保存好。
4問:索賠費用有哪些?
林敏輝說,索賠的費用通常包括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如果造成殘疾的,還應賠償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造成他人死亡的,還應賠償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和喪葬費。
另外,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受害者還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5問:主人是否擔刑責?
當犬只傷人事件出現后,狗主人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呢?林敏輝說,遛狗不牽繩,寵物咬傷人,主人將負全責。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養犬對他人造成干擾、人身傷害,相關費用都需由養犬者承擔。
轉移犬只、抗拒執法,或將入刑。在某些犬只傷人事件中,養犬人為了防止涉事犬只被扣押,或者銷毀相關證據,便偷偷將犬只轉移,這就涉嫌隱匿、毀滅證據,影響行政機關依法辦案,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另外,在禁養區飼養烈性犬,致人輕傷即可入刑。一旦在禁養區內致他人輕傷或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6問:找不到主人怎么辦?
林敏輝說,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這條規定,常見的寵物狗傷人后需要承擔責任的是飼養人,而小區范圍內的流浪狗傷人,具有管理責任的物業公司可能需要擔責。
不過,侵權責任法規定了免責事由,即如果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比如,故意挑逗致害動物被咬傷,動物飼養、管理人可免責。
7問:外國怎么管理惡犬?
據律師介紹,在美國,《惡犬法案》規定,狗的飼養者必須在庭院明顯處豎立標牌,提醒過往行人注意;在公共場所,主人必須每時每刻都要為其戴上約束皮帶和防止咬人的口套。否則一經發現,執法部門有權將其充公或者殺死,并且要視情節輕重追查狗主人的刑事責任。
而在德國,養狗需要考駕照、交保險,經過層層考核考取“養狗執照”,養狗需要每年交50-150歐元不等的“第三方責任險”。同時,德國重罰對狗的遺棄行為,這是對全體國民的極度不負責,一旦被德國警方發現遺棄犬只,罰款最高至25000歐元(約合人民幣19萬元)。
在英國,所有的狗脖子必須掛牌,說明主人姓名、住址,否則將作為無主犬收容,直接處理掉。并嚴格規定狗每年必須注射疫苗,否則將重罰。不清理狗糞便、狗傷人,狗主人都將被重罰。
現場調查
8個人遛狗 6個人沒牽狗繩
有多少人遛狗的時候會牽狗繩呢?昨日傍晚,導報記者來到白鷺洲公園。夕陽西下,晚風習習,市民三三兩兩來到公園休憩,其中不少人到公園來遛狗。
導報記者在現場看到,一對年輕情侶帶著一只棕色京巴狗在公園旁的草坪上玩耍,并未牽狗繩。狗狗突然撒歡,一溜煙跑開,沖向公園廣場,一名推著嬰兒車的媽媽看到后一個轉身護住寶寶,迅速躲開。女孩一聲叫喚“豆豆回來”,狗狗倒也聽話,扭頭跑向主人。
導報記者算了一下,數十分鐘內,前來公園遛狗的8個人,只有兩個牽著狗繩。
同樣,在仙岳山腳下的小廣場,也成了市民遛狗的好場所,在陸陸續續前來遛狗的市民中,只有一名牽著狗繩。導報記者看到,一只狗直接扒著燈桿“方便”,完事后主人喚著它走遠,仿佛習以為常。
數據分析
寵物狗傷人 九成因“不牽繩”
大量狗傷人事件,皆因狗主人不拴狗繩。有媒體檢索了全國各地162則與狗相關的新聞,結果顯示,其中寵物狗傷人為53則。這53起寵物狗傷人事件中:
●48起狗主人都沒有拴狗繩,占90%
●19起狗主人愿意承擔賠償責任,占36%
●22起狗主人拒不承擔責任,雙方需要通過官司解決糾紛,占41%
●36起新聞明確記錄寵物狗傷人時主人就在旁邊,但事實證明狗發狂時主人并沒有能力阻止
另外,近年來流浪狗數量呈現逐年增多的態勢。在這些被公開報道的狗傷人的新聞中,有38條為流浪狗傷人。38起流浪狗傷人事件中,有22起肇事狗當場被打死或者控制,剩余的16起中,狗在傷人后逃竄,對被咬者的后續治療造成嚴重障礙。
典型案例
案例1
小區流浪狗咬人 物業公司要賠錢
小區沖出流浪狗,咬傷了路人。這種情況,小區物業要不要承擔責任?此前,湖里區法院曾審理過這樣一起流浪狗咬人引發的索賠案。
孫女士家住湖里區。2015年7月16日上午10點半,她騎電動自行車從家里出發,途經一個樓盤外的道路時,該樓盤內跑出一群狗猛追她,結果她躲避不及,被狗咬傷。
孫女士立即報110請求處理。民警到達現場后,調查發現咬人的狗為流浪狗,沒有主人。經了解,事發時,該小區的業主還未入住,當時由物業公司負責管理。
經診斷,孫女士左小腿被咬傷,傷口深及皮下。
事后,孫女士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最終,湖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物業公司應承擔30%的責任,支付2000多元賠償金給孫女士。
●法官說法:從視頻等證據看,該小區內確有流浪狗群自由出入及活動。可見,物業公司疏于管理,任由流浪狗群自由出入其管理小區及周邊區域,形成安全隱患,因此造成孫女士在毗鄰小區的路口被流浪狗咬傷的后果,所以物業公司負有一定的責任。
案例2
商店看門狗咬人 主人賠精神損失
推銷員被狗咬,能不能索賠誤工費?能不能獲得精神損害賠償金?此前,思明區一名賣酒的女推銷員因被看門狗咬傷,狀告狗主人,索賠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金。
女推銷員陳女士說,事發當日,她路過思明區一廣場時,被一家商店的看門狗盯上。她本來就怕狗,當時狗又盯得她心里發毛,于是,她就加快了腳步。沒想到,她這一加快步伐的舉動卻刺激了那只看門狗。突然,狗朝她撲過來,將她的右腿咬傷。
事后,陳女士將狗主人林先生告上了法庭。她起訴要求,林先生要賠償誤工費和精神損害賠償金2萬元。
最終,思明區法院一審判決要求林先生賠償陳女士7060元。
●法官說法:陳女士被狗咬傷,林先生作為飼養人,應承擔侵權責任。參照廈門市農林牧漁業月平均工資,誤工期一個月,應酌定賠償誤工費3060元。另外,陳女士被咬傷后,受到驚嚇,有撫慰的必要,酌定賠償4000元。
案例3
兩狗追逐撞倒老人 兩主人都得賠
兩狗追逐,老人被撞骨折,究竟是哪只狗撞的誰也說不清,誰來擔責?
74歲高齡的老曾獨自到海滄區海福廣場散步。當時有兩只狗在現場,一只灰身白頭的大狗與另一只黑狗在追逐嬉戲,兩只狗都不小。
灰狗的主人李女士當時牽著狗。她說:“那黑狗突然沖過來,我的狗看到也朝它沖過去,黑狗見狀就掉頭往回跑。”這時,路旁的老曾猝不及防,只聽“砰”的一聲,老曾被撞倒,躺在地板上呻吟著招手求救。老曾回憶:“是兩只狗互相竄來竄去,將我撞倒并摔在地上。”
經診斷,老曾的左股骨粗隆間骨折,住院77天,全部醫療費用為4萬多元。為此,老曾告上法庭,要求兩名狗主人賠償全部損失。
灰狗的女主人說:“是你的狗惹事了。”而黑狗主人則向法官說:“我看到那女人的狗撞了老人。”
最終,海滄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老曾自己承擔40%責任;兩名狗主人對自己的狗未盡足夠約束、看管義務,應各承擔30%責任,各賠償16343元,且互負連帶責任。
●法官說法:兩名狗主人都沒牽狗繩,均足以導致自家的狗撞倒老曾,依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在無法確定是哪只狗撞倒老曾時,兩名狗主人都應對老曾的損害承擔連帶責任。但老曾身體狀況欠佳,又無家人陪護,對自身摔倒也有一定責任。
狗主人說
最好的辦法就是狗繩不能松
市民趙女士養了一只貴賓犬,平時性情溫馴,近十年來,這只貴賓犬每年都會咬一兩次人,至今已經咬了十多人,趙女士已為此賠償了好幾千元,這是怎么回事?“它很弱小,都是被動防衛,陌生人一逗它就會被攻擊。”趙女士介紹,這只貴賓小時候經常被前主人毆打,因此變得非常敏感。有一次,趙女士和家人去吃火鍋,貴賓犬就在桌下趴著,也牽著繩。當服務員探到桌下插插頭時,貴賓犬汪的一聲,朝著服務員咬了一口。“事后我們帶服務員去打疫苗,也給了一些補償。沒辦法,它就是太敏感了。”
趙女士去遛狗,通常會牽繩,“我已經很小心了,但是一有人逗它,它就會咬人”。
趙女士也給狗狗買了口罩,然而,出于本能,它總是自己蹭掉。因此,趙女士認為,防止狗咬人最好的辦法還是“牽狗繩”。她說:“狗繩千萬不能松開!”
網友說
養狗沒錯 傷人就是你的錯
“蓬萊山人”:養狗沒有錯,但不文明養狗導致狗傷人就是你的錯!狗咬人后逃避責任,更是錯上加錯!
“明年今日”:那些遛狗不牽繩的不是對自己的狗有信心,而是對違法成本低有信心,應該加大處罰力度。
“妮可靜”:我也是養狗的,我覺得狗咬人就必須承擔責任,拴狗繩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
“SLH”:現在公園都成了狗的樂園了,請有關部門重點盯防這些公共場所。
“小黑”:請問對狗主人最終要怎么處理?要讓公眾明明白白。不能縱容耍賴的狗主人!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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