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廈門中院發布離婚案件調查報告 70后80后成離婚訴訟“主力軍”
海峽網3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湖法/文 陶小莫/漫畫)三八節前夕,中院發布離婚案件調查報告,通過梳理6995件離婚案詳解婦女維權。報告顯示,70后和80后成離婚訴訟“主力軍”。另外,女性一方起訴離婚的比例較高,婚內出軌案件占比約一成。
近年來,廈門市登記離婚率一直處于全國前列,而通過訴訟主張離婚的,從2015-2018年進入廈門各區法院訴訟程序的案件來看,也一直處于較高水平。
昨日,廈門中院和各區法院也發布了一批離婚訴訟典型案例,其中,有妻子不孕丈夫起訴離婚的,也有86歲老人起訴離婚要求分財產的,本報從中精選部分案例予以報道。
案例1 妻子不孕,丈夫起訴離婚
妻子不孕,能否成為丈夫起訴離婚的理由?昨日,湖里區法院發布了這樣一起特殊的離婚訴訟案件。
這對鬧離婚的夫妻都是“80后”,雙方經家人介紹認識,不久后登記結婚。不幸的是,婚后,李女士(化名)被診斷患有原發性不孕癥,不過她一直積極接受治療,為此花費治療費用八萬多元。
2016年7月,雙方因收養孩子的問題發生矛盾并分居至今。此后,丈夫鄭先生兩次提起離婚訴訟,都被法院判決駁回其離婚訴求。
盡管兩次起訴離婚被駁回,鄭先生還是鐵了心要離婚,去年,他再次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據丈夫鄭先生起訴說,因婚前沒有深入了解、婚姻基礎薄弱,雙方在婚后感情一般,沒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且因性格不合經常爭吵。此外,李女士因生理缺陷,患有原發性不孕癥,婚后雖經多年就醫,仍不能生育子女。而且,雙方還因生育子女問題劇烈爭吵,產生深刻矛盾,無法調和,并自2016年5月起分居至今。“我們雙方矛盾日益深化,完全不可調和,根本沒有和好的可能性。”鄭先生說,所以此次他第三次提起離婚訴訟,更凸顯了雙方的感情確已完全破裂,根本無法共同生活。
李女士答辯稱,她不同意離婚。她說,鄭先生在婚姻存續期間未能盡到一名丈夫的責任,對于多年未能生育的情況無端苛責李女士。而且,經過醫學檢測表明她不能生育的情況已經排除,即雙方感情危機的因素已經排除,仍有和好可能,但鄭先生仍以此為由逼迫李女士離婚。
法官說法
無和好可能,判支持離婚
近日,湖里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準予鄭先生與李女士離婚;并要求鄭先生給予生活困難的李女士“適當幫助”,支付給李女士60000元“幫助款”。
法院認為,雙方婚后共同生活多年,在此過程中因生育問題影響了夫妻感情,雖然李女士的治療已經取得了良好的進展,但由此引發的矛盾已逐漸無法調和及化解,夫妻感情出現裂痕。雙方持續的分居狀態及鄭先生多次的離婚訴訟足以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因此,法院對鄭先生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支持。
不過,由于李女士在離婚后沒有住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屬于生活困難的情況,鄭先生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另外李女士除無住處外,還因其父母的困難情況需“肩負巨大經濟壓力”,因此,法院酌定鄭先生應支付幫助款項以60000元為宜。
案例2 86歲老人,鬧離婚分財產
近日,廈門中院立案二庭成功調解一起高齡老人離婚糾紛。其中,原告王大爺今年已經86歲高齡,而他的妻子胡女士(化名)也已經75歲了。
據悉,王大爺和胡女士二人都是再婚,他們已經結婚三十余年了。近年來,因夫妻感情惡化,王大爺兩次訴求離婚,但前兩次起訴均被法院判決駁回。
不久前,王大爺再次起訴離婚,他說,女方結婚時“欺騙”了他,隱瞞了一些事情。而且,后來王大爺身體不好,經常生病,但胡女士對他照顧不周,因此,雙方就鬧上了法庭。
面對王大爺的起訴,被告胡女士也同意離婚,但是,雙方在財產分割上存在爭議。因此,一審法院判決后,胡女士上訴至廈門中院。
在本案二審期間,雙方矛盾激化,多次發生沖突,因無法協調,甚至還曾向派出所報警。因本案雙方當事人年事已高,尤其王大爺已近90歲高齡,并身患多種疾病,如處理不善,可能引發不利后果。鑒于此,派出所與法院多方溝通、協調。
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同意離婚的調解協議。目前,協議已履行完畢,糾紛得以妥善解決。
據悉,這對高齡夫妻共有兩套房產,經調解,其中一套房產歸王大爺所有,另一套歸胡女士所有,另外,王大爺同意支付胡女士房產及其它補償款共計130萬元。
案例3 丈夫家暴妻子,被判賠償1萬
丈夫不關心家庭,也不照顧小孩,經常向妻子要錢,甚至還實施家暴。此前,思明區法院曾審理過一起這樣的離婚官司,最終施暴者被判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丈夫老劉在起訴狀中說,他與陳女士(化名)于2011年相識,不久陳女士懷孕,雙方就去登記結婚。兩人從相識到登記結婚,時間僅隔不到三個月。不久后,他們的兒子出生。不過,兒子7個月大時,妻子就又繼續到夜場工作,將孩子交給婆婆照顧,并很少待在家里照顧孩子。
對此,老劉認為,雙方未真正建立夫妻感情。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婚姻關系,并希望小孩歸男方撫養。
妻子陳女士同意離婚,但她認為,丈夫經常對她實施家庭暴力,要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老劉與陳女士婚后經常發生矛盾。兩年前,老劉還因家庭瑣事對陳女士實施了毆打行為。遭遇家暴后,陳女士還報了警。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準許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婚生子隨男方共同生活,判決還要求老劉應支付妻子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法官說法
家暴造成傷害應賠精神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雙方分居近半年,經調解亦未修復,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原告當庭確認自己曾對妻子實施過家庭暴力行為,而且并無歉意,從報警及就醫等相關證據分析,丈夫的暴力行為對妻子確實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傷害。因此,妻子主張10000元的損害賠償,法院予以支持。
數據揭秘
6995件離婚案婚內出軌約一成
昨日,廈門中院發布了廈門市離婚訴訟糾紛案件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廈門市通過訴訟主張離婚的案件數量一直處于較高水平。
2015-2018年,全市離婚訴訟糾紛一、二審案件收案數和結案數總體平穩,一審新收數分別為1750件、1788件、1710件和1747件,四年一共新收離婚訴訟糾紛6995件;二審新收數分別為126件、110件、132件、126件。
這些離婚訴訟糾紛案件有七大特點。一是70-80后為離婚訴訟的主力軍。至少一方當事人為80后的案件占六成,至少一方當事人為70后的案件占近四成。
二是女性一方起訴離婚的比例較高。原告為男性的離婚訴訟案件約占35%,原告為女性的約占65%。
三是婚前缺乏了解是硬傷。近兩成案件存在婚前缺乏了解的問題。
四是雙方父母的不恰當干預易成導火索。約有35%的案件當中,至少有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的父母存在較大意見。
五是分居現象普遍存在,近四成案件存在分居情形。
六是婚內出軌案件占比約一成。在一成左右的案件中有當事人一方主張對方存在婚內出軌行為。
七是認定存在家庭暴力行為的比例偏低。近兩成案件中有一方當事人主張有家庭暴力,而每年被法院認定家庭暴力成立的案件不超過10件。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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