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嫌提供虛假地址注冊 254家企業面臨最高20萬元罰款
記者昨日從思明區市場監管局獲悉,今年以來,通過開展“非正常經營公司專項整治行動”,思明區已有876家2017年度未自主年報的企業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其中,“廈門每周一貿易有限公司”等254家企業因涉嫌提供虛假地址注冊,已被蓮前市場監管所立案調查,將面臨最高20萬元的罰款。
提供虛假地址注冊、經營地與注冊地不一致等商事主體違法行為,往往會催生“空殼公司”“僵尸企業”等非正常經營企業,給營商環境乃至社會治安帶來潛在危害。據了解,今年3月以來,思明區市場監管部門重點將2017年度未年報企業作為“非正常經營公司”清查對象。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等法規,對于注冊地址虛假的,或經營地與注冊地不一致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對經營地與注冊地一致,但未履行商事主體年報義務的,依法約談,督促提交會計事務所核審的年度報告,補辦年報公示手續。
核查發現,876家未年報公司中,“廈門每周一貿易有限公司”等254家提供的是虛假的注冊地址,已涉嫌“采取提交虛假文件或者其他欺詐手段騙取商事登記”。根據相關規定,有上述違法行為的,由商事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對自然人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撤銷登記。
“5月10日,我們已通過報紙發布公告,督促相關企業在60日內到市場監管所接受詢問調查。”蓮前市場監管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與此同時,這254家企業的名單也已被提交到思明區、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將被納入國家、省、市信用公示平臺,并通報行業主管部門。依據今年6月將正式施行的《廈門經濟特區社會信用條例》規定,企業或自然人受到行政處罰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信息,均將作為反映其社會信用狀況的失信信息,按照規定向社會公布,并不得刪除。失信的社會信用主體將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并受到相關部門的聯合信用懲戒。(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張薇 林莉莉)
責任編輯:黃仙妹
- 增值稅新政實施首月 福州海關為進出口企業減收增值稅2.89億元2019-05-14
- 以制度創新為核心 打造獨具福建特色創新成果2019-05-14
- 對臺先行先試 50多個服務貿易領域率先對臺開放2019-05-14
- 福建省出臺穩企“大禮包” 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返還6個月失業保險金2019-05-14
- 福州市工商聯、鼓樓區推動“一企一議”惠企制度落實2019-05-14
- 閩企可獲返還失業保險金2019-05-14
- 工信部談減負:確保完成“年底前對拖欠民營企業款項清償一半以上”任務2019-05-13
- 浙江發布新政 預計2019年為企業減負2000億元2019-05-13
- 福建自貿試驗區四周年來 建設取得明顯成效2019-05-13
- 漳州:數據云端跑 產業大變身2019-05-13
- 最新廈門新聞 頻道推薦
-
廈門思明區:按下轉型快進鍵 打造招商強磁場2019-05-15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