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開出首張地鐵內吸煙罰單
一男子被處罰款50元,經教育認識到錯誤
執法人員發現吸煙男子,并進行處罰。廈門地鐵供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雷妤 通訊員 朱俊博)躺臥、踩踏座椅、吃東西、吸煙、無故滯留,這些地鐵上的不文明行為你都遇到過嗎?12月2日晚,一名男子在從鎮海路開往巖內的列車內吸煙,被廈門地鐵執法中隊處以50元的罰款。
據了解,這是廈門地鐵執法隊處罰的第一起列車內吸煙案件,有效維護了地鐵列車的文明秩序。
男子列車內吸煙被罰款
12月2日21:10,廈門地鐵執法中隊接綜合調度指令,稱上行鎮海路站往巖內站方向列車內有一名穿藍色上衣、深色褲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吸煙。執法中隊立即調度官任、廈北執法組進行排查。
經過排查,在園博苑站與杏林村站區間的一列車廂內,執法人員發現了這名可疑男子,他的體貌特征與綜合調度指令描述相似,且座椅邊和身上有煙灰散落。
當執法人員詢問男子是否吸煙,對方卻矢口否認。為避免對其他乘客的出行造成影響,執法人員要求該男子下車協助調查,此時,該男子承認吸煙事實。
與此同時,執法人員向該男子宣傳《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及吸煙的安全隱患。在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地鐵公安協助下,男子認識到錯誤。根據《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影響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最終,該男子被處以50元罰款。
不文明乘地鐵會受處罰
如今,廈門地鐵進入高速發展階段,除1號線已運營近兩年之外,2號線也將于今年底試運營。隨著今年2月《條例》的正式實施,地鐵乘車等實現了立法規范。
今年8月,根據《條例》的授權,廈門軌道集團正式成立廈門地鐵執法隊,由取得《廈門市行政執法證》的執法員對車站、列車進行巡查,將對影響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廈門軌道集團運營分公司安保執法部負責人張立峰介紹,在巡查過程中,他們陸續發現了隨意躺臥、踩踏座椅,在車站付費區、車廂內吃東西,小孩子追逐打鬧、大聲喧嘩,甚至把車廂里的立柱、拉環當作“跳舞”“健身”“凹造型”的器材,以及在地鐵站內吸煙、隨地吐痰、便溺、亂扔垃圾、攜帶寵物乘車、無故滯留等行為。
針對以上的不文明行為,根據《條例》規定,廈門地鐵執法隊對其責令改正,并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接下來,他們還將加大執法宣傳力度,實施勸導為主、處罰為輔的管理模式,與廣大市民共創廈門地鐵文明環境。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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