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朱黃)7月10日晚,廈門大學、天津大學,就“兩碩士論文雷同”一事,分別發出調查處理通報:涉事兩名學生存在由他人代寫、買賣論文的學術作假的行為,均撤銷其所獲碩士學位,收回、注銷碩士學位證書。
此前有媒體報道,天津大學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專業2018屆碩士畢業生劉宇宸的碩士學位論文《基于J2EE的環保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實現》,與同年畢業的廈門大學信息學院軟件工程專業學生林鯉的碩士學位論文《基于J2EE的環保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實現》,在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的結構、內容及圖表等雷同或高度相似,多個段落一字不差,論文中的致謝、參考文獻部分也十分相似。
天津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在10日晚發布《關于撤銷劉宇宸碩士學位的公告》顯示,劉宇宸,女,2018年6月26日獲得天津大學工程碩士學位,碩士學位論文題目:基于J2EE的環保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實現。該《公告》顯示,經該校調查認定,劉宇宸的碩士學位論文存在由他人代寫的事實,屬于教育部令第40號《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第二十七條第六款規定的學術不端行為。根據《學位條例》第十七條、《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八條、《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在學位授予工作中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建設的意見》(學位〔2010〕9號)第五條和第六條之規定,經2020年7月10日天津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表決通過后,決定撤銷劉宇宸所獲碩士學位(學位證書編號:1005632018110690),并收回相應學位證書。
當晚,廈門大學也在其研究生院官網發布了《關于2014級軟件工程碩士林鯉涉嫌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調查處理結果通報》。該《通報》載明,經廈門大學學風委員會調查核實,認定該校2014級軟件工程領域工程碩士林鯉在其碩士學位論文撰寫中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作假,構成學術不端行為。根據有關規定,廈門大學第十屆學位評定委員會2020年7月10日審議表決,決定撤銷林鯉的廈門大學碩士學位,撤回其碩士學位論文,注銷其碩士學位證書(編號1038432018002369)。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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