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來廈過年可能帶來的風險,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工信局防疫領導小組發布《關于春節期間企業員工返鄉返崗家屬來廈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事項的通告》(下文簡稱《通告》),對在廈企業員工離廈返鄉、春節期間員工家屬來廈、員工節后返崗等注意事項作出提醒。
《通告》建議,在廈企業員工如返鄉目的地為中高風險地區的不返鄉,從事進口冷鏈食品和貨物搬運、運輸、存儲和銷售環節的企業員工不返鄉。春運期間(1月28日至3月8日),員工離廈返鄉,或家屬從國內省外低風險地區來廈的,應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出行。
企業員工家屬來廈之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不得來廈。如必須來廈,需按有關規定實行居家醫學觀察。如果來廈前屬于曾經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須在當地接受醫學觀察滿21天、按規定解除醫學觀察后,持當地出具的解除醫學觀察證明方可來廈。
員工節后返廈時如出發地為中高風險地區的,須在當地解除中高風險地區管控后方能返廈,并持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返廈前如屬于曾經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須在當地接受醫學觀察,解除醫學觀察后持證明來廈。來廈前向企業報備。如返廈前在當地未進行核酸檢測,由企業負責督促員工在返廈當日、最遲次日到廈門核酸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在核酸檢測結果報告出來前盡量居家不外出,外出時必須全程佩戴口罩,盡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告》強調,員工、家屬旅途中應全程佩戴口罩,返鄉后不聚集、少外出,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來廈、離廈前后都應加強個人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應第一時間就診,如實通報14天內的旅居史,并向企業報告就診結果。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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