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懷 通訊員 楊鴻杏)人才是第一資源,是經濟發展的“源頭活水”。記者昨日從市委人才辦獲悉,廈門推出優化人才服務保障六條舉措,包括提高補貼、配偶安置、子女入學、個稅獎勵、醫療保健等,精準對接各類人才需求,加快提升人才生態和公共服務質量,加速海內外英才集聚,服務廈門高質量發展。
提高補貼
新引進博士、碩士、“雙一流”及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學畢業生每人補貼8萬、5萬、3萬元,其他高校應屆本科生每人1萬元
據了解,廈門將對2021年7月1日起新引進的全日制畢業生補貼按新的標準發放,即博士(不超過40周歲)每人8萬元,碩士(不超過35周歲)每人5萬元,“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學本科(不超過30周歲)每人3萬元,其他高校應屆本科生每人1萬元。
廈門于2017年就在全國率先出臺針對畢業生群體的補貼政策,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不斷修訂實施細則,無論從補貼力度還是覆蓋廣度,都達到國內同類城市的最高水平,彰顯廈門以人才引領城市未來發展的雄心。目前廈門已發放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近1.5萬人超4.5億元。
不僅如此,今年廈門設立了“群鷺興廈”名校校友會引才工作聯盟,上線大學生實習對接云平臺,啟動清華大學廈門博士團項目和“揚帆計劃”高校學生實習行動,通過發布全國首支城市人才主題歌曲《留廈的歌》、開展“我喜歡我留廈”政策宣講直播等活動,不單單解決畢業生找工作的燃眉之急,更用年輕人喜聞樂見的方式將他們引進來、“留廈來”,在鷺島這片廣闊天地迸發青春光彩。
配偶安置
新引進到廈門有關單位的高層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符合規定可統籌安排工作
根據新舉措,新引進到廈門市有關單位的高層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為異地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在編在崗人員,符合廈門調配有關規定的,可根據原工作單位性質,按對應原則統籌安排工作;其他崗位的人才配偶隨遷安置由市有關部門積極給予協調。
優化的政策加大了人才配偶安置的解決力度,明確了定向安置原則。修訂后的政策將全日制博士也納入配偶安置政策覆蓋范圍,明確了隨遷配偶的安置工作崗位類型可以參照原工作性質統籌安排,相當于給人才吃了一顆“定心丸”,心無旁騖專注于事業發展。配偶安置不僅是解決人才后顧之憂的務實舉措,同時也通過“引進一位,帶動一雙”,實現疊加式的引才效應。
子女入學
C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子女可根據人才類型,結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學原則,由市、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根據政策,符合要求的A+、A、B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可結合本人意愿,在市、區教育部門推薦的同類優質公辦學校就讀;C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可結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學原則,由市、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人才來廈創業發展,一個重要的顧慮就是子女教育入學問題。廈門通過分層分級統籌安排的原則給予部分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優惠待遇,體現了廈門市委、市政府“為人才解決后顧之憂”的決心。根據優化版的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學規定,人才來廈不僅能夠解決個人工作問題,還能解決家庭未來發展問題。
人才安居
政府擁有人才住房產權可按比例逐年贈送給人才,人才住房滿10年后上市交易可免繳相關費用
高層次人才可按現有規定以市場價45%的價格申購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滿5年且在廈工作滿5年后,政府擁有產權可按比例逐年贈送給人才,人才住房滿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繳交土地收益等費用。
按照廈門原有高層次人才住房政策,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滿21年后,政府可將人才應繳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全額贈送給人才。本次政策優化后,將年限由21年縮短至10年,大大縮短了政府擁有產權贈予人才的年限,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引才留才的滿滿誠意。
廈門始終高度重視人才住房問題,用人才住房政策發揮引才留才的杠桿作用。目前,廈門已經針對人才群體形成了“全方位立體式”住房保障體系,一是為新就業畢業生、在廈穩定就業無住房職工配租公共租賃住房,讓新入廈人才“住得上不愁”;二是全面保障骨干人才住房需求,為“三高”企業骨干員工單獨批次切塊配售保障性住房,讓骨干人才“住得近不愁”;三是優先保障高層次人才住房需求,讓高層次人才“住得好不愁”。近期,廈門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更優惠的人才住房保障體系,計劃加大新就業大學生等青年群體租賃住房保障工作,近期將推出在廈大學生“五折租房”等舉措,讓更多人才能夠安心來廈工作生活。
個稅獎勵
B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按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在廈門企事業單位工作的B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年個人所得稅滿足相關條件的,按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其中,年個人所得稅8萬元(含)以內的部分補貼50%,年個人所得稅8萬元(不含)至25萬元(含)以內的部分補貼75%,年個人所得稅25萬元(不含)以上的部分補貼100%。補貼期限為5年。
本次政策同樣是對原有政策的優化,原有政策主要針對總部經濟高管,現在拓展至廈門企事業單位所有B類以上高層次人才,讓更多人才能夠得到真金白銀的實惠。廈門市歷來高度重視完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為了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在《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準》中明確將薪酬作為評價人才的標準之一,鼓勵用人單位給人才發高薪。修訂的政策就是要更加突出人才的市場價值、經濟貢獻,通過個稅優惠等市場化激勵方式予以企業和人才同步支持,不斷優化政府和市場關系。
醫療保健
符合條件的人才可分級享受醫療保健待遇
符合條件的人才可分級享受醫療保健待遇:A+類高層次人才享受一級醫療保健待遇,A類高層次人才享受二級醫療保健待遇,B類高層次人才和符合現行三級保健對象范圍的C類人才享受三級醫療保健待遇,其他未納入保健對象范圍的C類人才可享受目錄內自付診療費用按三級保健對象報銷待遇。
據了解,優化的政策不僅提高了高層次人才可以享受的醫療保健待遇標準,還將可納入醫療保健優惠體系的對象拓展到了符合《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準》并在廈全職在崗工作的所有A+、A、B、C類人才,彰顯了廈門市委、市政府對頂級專家、人才的關心和珍視。
市委人才辦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前,各地吸引集聚人才的重點正在發生變化,逐漸從早期“比拼財力”向優化環境轉變。廈門市正著力優化人才服務、事業平臺等發展環境,集中力量解決青年人才普遍面臨的高房價、子女讀書難等痛點問題,調整角度以“使用者”的思維來提高人才服務水平,以“拉清單”的方式倒逼工作,不斷增強人才的獲得感,最終達到以人才規模發展、人才質量發展帶動城市效能提升的目的。
據了解,各有關部門正在制定申報指南和實施細則,近期將向社會公布。
【名詞解釋】
廈門市高層次人才
廈門市高層次人才:指符合《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準》的高層次人才,包括A+(杰出人才)、A(國家級人才)、B(省級人才)、C(市級人才)四類,由廈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牽頭制定實施和適時更新發布。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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