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沈華鈴) 今年1月1日后首次來廈就業、創業且30周歲(含)以下的大學生和技術骨干人才,可以享受“5年內5折租房”的優惠政策。日前,廈門市出臺《關于加大新就業大學生等青年群體租賃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將通過實物配租和租金補貼相結合的保障方式,實現來廈新就業大學生等青年群體“5年內5折租房”,重點解決該群體來廈5年內的過渡性居住需求,促進廈門市引才、留才、聚才。
實物配租+租金補貼
保障大學生住房需求
廈門市是人口凈流入城市,以新就業大學生為主體的新市民占比較高。廈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問題。此次出臺《意見》,就是為了進一步加大對新就業大學生等青年群體租賃住房的保障力度。
根據《意見》,今年1月1日后首次來廈就業、創業且30周歲(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畢業生;經各區(管委會)認定的、符合產業發展需要的30周歲(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技術骨干人才,可以享受“5年內5折租房”。
保障方式為“實物配租”與“租金補貼”相結合,未來將逐步過渡到“實物配租為主、租金補貼為輔”。其中,實物配租,原則上按不超過40平方米/人的面積標準,以實物配租房源項目市場評估租金五折配租給保障對象。廈門將運用市場化機制,通過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對已籌集的房源分批次面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申請。實物配租遵循就近分配原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實際工作所在地行政區就近申請配租;若所在行政區無可配租房源,可在相鄰行政區域內統籌調劑。鼓勵島內保障對象到島外居住,島外保障對象原則上不調劑到島內居住。若工作區域調整,可申請調整配租房源地點。
保障對象未享受實物保障且自行租房的,各區(管委會)按區域標準發放租金補貼。其中,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滄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戶籍已遷入本市的按年發放,戶籍未遷入本市的每半年發放一次。
不過,如果申請人實際工作所在地行政區內尚有可分配的優惠房源,但申請人不選擇實物保障的,不得再申請租金補貼。
組建保障工作專班
建設申報受理平臺
目前,廈門市正在組建新就業大學生住房租賃保障工作專班、著手申報受理系統平臺建設以及其他《意見》落地實施的相關前期工作。
屆時,申請人可通過統一的信息服務平臺提交申請,全程網辦。值得注意的是,申請人還需同時滿足相關條件,如與本市用工單位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自主創業的,申請人應提供今年1月1日后在本市辦理的營業執照、辦公場所租賃合同等材料;在本市繳納職工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滿3個月;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與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等。
另外,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將不再享受本《意見》優惠政策:申請人已享受實物配租或租金補貼滿5年;申請人或配偶通過購房、繼承、贈予等方式已取得自有住房的;申請人及配偶享受本《意見》優惠政策后,在廈連續滿一年未就業的;無故空置6個月以上或出現轉租轉借違規行為的;已享受直管公房、拆遷安置房等住房優惠政策的。
廈門將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管;充分運用門禁身份證刷卡等智能化管理手段,強化日常監管。
另外,嚴格查處住房保障工作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弄虛作假的個人,一經核實,取消申報資格,依法追繳補貼資金,并記入信用檔案;對弄虛作假的單位,一經核實,依法追繳補貼資金,并記入信用檔案;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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