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2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 通訊員 夏一保)取消門診特殊用藥備案登記要求,取消健康賬戶購藥300元月限額,將部分慢病患者單次處方用藥量放寬至3個月,全面推行“不見面”辦理,科技賦能掃碼看病買藥……為抗擊新冠疫情,廈門市醫保部門近日推出多項便民舉措,全力保障市民購藥復診需求。
新冠參保患者救治費用
個人無需承擔
為共同抗擊疫情,廈門市醫保部門將全方位保障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救治。
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使用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中的藥品和治療項目,將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且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同時,實行特殊支付政策,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參保患者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予以補助,個人無需承擔費用。
另外,為確保醫院放心救治患者,將重點保障集中救治醫院救治資金需要。原已調撥的專項備用金繼續留用,用于救治確診或疑似患者醫療費用保障,并據情適時追加專項備用金;優先保障確診或疑似的參保患者住院、門診救治費用,不納入救治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總額預算。
部分慢病患者
單次處方用藥量最長3個月
為保障疫情期間患者對奧希替尼、伊馬替尼、尼洛替尼等特殊藥品的門診用藥需求,廈門市醫保部門及時出臺取消門診特殊用藥備案登記要求舉措,醫療機構醫師可根據參保患者病情需要,遵循診療規范合理用藥,在門診為參保患者直接開取原來需要辦理備案手續的特殊藥品。
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支持定點醫療機構醫師根據患者實際情況,經評估后在門診配藥上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最長放寬至3個月,以減少患者就醫配藥次數,保障患者長期用藥需求。
取消健康賬戶購藥月限額
支持線上委托家人代開藥
取消參保人使用健康賬戶資金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及防疫物品的月累計限額(300元),按醫保年度核算(5000元/年·人)。
醫用口罩、體溫計、醫用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均可由醫保健康賬戶資金支付。提倡使用醫保電子憑證支付,減少直接接觸。
針對因殘疾或癱瘓等原因行動不便、臥病在床的老人等參保患者,醫保部門在原有線下登記辦理的基礎上增加線上登記辦理方式,代辦人只需在“廈門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及小程序中進入“委托代開藥”模塊,即可在家為上述患病家人代開藥。
支持全流程掃碼就醫購藥
鼓勵線上復診續方
鼓勵患者通過“廈門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微信及支付寶等渠道激活個人專屬的“醫保電子憑證”,前往支持醫保電子憑證全流程就醫的醫院看病,掃碼完成信息采集、就診、醫保結算、取藥、檢查檢驗、取報告等全流程就診服務。
鼓勵參保人在廈門市“互聯網+”醫保服務定點醫院進行線上復診,使用醫保電子憑證,足不出戶享受專業醫師復診、續方、開藥、在線即時結算診察費和藥費、快遞送藥上門等一體化醫療服務。目前,已有廈門弘愛醫院、廈門市第五醫院可提供線上復診續方醫保支付。
多形式“不見面”經辦
保障群眾辦事
廈門市醫保部門全面推行“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郵寄辦”“延長辦”等“不見面”辦理方式,各項醫保業務均可通過“廈門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廈門市醫療保障局官網、i廈門APP等線上渠道辦理,也可選擇郵寄辦理或在自助機網點就近辦理,避免因人員聚集帶來的交叉感染風險。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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