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獲悉,為更好地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等事宜,廈門市稅務局依法將10月份納稅申報期延長至10月31日。
受疫情影響期限內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可依法申請延期。按期繳納稅款有特殊困難的納稅人,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延期繳納,延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其間不加收滯納金。對因封控管控措施影響,逾期申報或報送相關資料的,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說明理由后,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據介紹,除延長10月份申報期限外,市稅務局還將全面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助力各類市場主體克服疫情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記者 白若雪 通訊員 徐然 巫玉英)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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